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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黑名单显成效, “老赖”主动把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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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辉  发布时间:2018-06-04 10:43:12 打印 字号: | |
  “唐法官,您好!我公司被广汉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和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了,与合作伙伴的合同都没法签订了,该怎么办啊?”听着电话中当事人焦急的话语,执行法官耐心地接听电话后,根据本案的执行情况,明确告知其必须积极主动到法院来履行义务。6月1日上午9点,规避执行的四川省某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广汉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诸多事情受阻后,主动到法院来将拖欠申请执行人的工程欠款161555元当庭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四川省金金昌石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四川省某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合同款161555元,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该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限其在十日内履行付款义务或报告财产,并按规定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查询该公司的资产、银行帐户被多家法院查封、冻结,在网上查询到该公司已涉案多起,仅查到在成都的帐户上有款6万元并依法冻结,执行通知指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后,该公司未履行也未申报财产,本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其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并准备近期到被执行人所在地依法开展强制执行。 

  按照该规定,我院将被执行人四川省某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致其公司信用、市场准入和贷款等活动受到限制。2018年6月1日一早,被执行人的代理人赶到广汉法院,在执行法官主持下,与申请人四川省金金昌石业有限公司自行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即将执行案款全部汇入申请人帐户。被执行人在主动全部履行完欠款后,马上请求法官将其名字从失信名单上删除,并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再也不做“老赖”!确认执行案款到帐后,申请人将申请解除被执行人失信名单的申请书交至法院,本院当即将被执行人失信情形和限高措施予以解除。

  广汉法院通过微博、微信、全国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信息网等各种网络媒体以及社区展板、LED屏曝光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营造强有力的执行声势,让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形成合力,以有效破解执行难!同时我们告诫那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责任编辑: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