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15年1月6日立案受理申请执行人冉国上等7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广汉市乙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民生案件。 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广汉市乙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系刘汉、 刘维涉黑社会犯罪集团单位)银行账户、固定资产已被“110”专案组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冻结、查封。冉国上等7宗案件涉及泥工、木工、钢筋工、 水电工班组近100人人工巨额工资。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 民工曾多次群体性到建筑工地及广汉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三水镇政府索要工资, 且发生了个别民工因没有索要到工资到镇政府跳楼的极端事件。广汉市三水镇人民政府以三府函(2015)4文致函本院, 请求尽快执行判决。 本系列案存在极为严重的不稳定隐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春节前后加大对追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的通知》要求,为使案款能尽快执行到位, 妥善化解群体性的不稳定隐患。 承办人及时将此案情向德阳中院执行局及本院院长作了汇报,院党组高度重视,2018年1月18日, 本院以德广法(2018)12文致函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请求德阳中级法院协调四川省高院和成都铁路运输中院对冻结的被执行人广汉市乙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部分解冻,用以紧急支付民工工资款,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悉后李勤院长亲自签署意见, 并及时指令中院执行局派员与我院承办人一同前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汇报、请求协调。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时协调,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2018年1月31日对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冻结的被执行人广汉市乙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部分解冻, 同日, 本院将解冻的存款成功扣划至本院案款账户。2018年2月7日已将案款发放申请执行人。现冉国上等7宗案件全部执结完毕。申请执行人领款后热泪盈眶地说“感谢广汉法院、感谢德阳中院,今年我们能过一个愉快的春节了”。
至此,本涉执信访系列民生案件,因涉及“110”专案, 经德阳中院、 成铁中院、 省高院的大力协助, 得以执结完毕。成功化解了群体性的不稳定隐患, 维护了社会稳定 。 得到了当地政府及社会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