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交通事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诉讼当事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2018年3月21日,我院在广汉市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巡回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两宗原告赵某某、黄某某与被告谢某某、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中心支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由民一庭庭长李祥莉独任审理,整个庭审程序公正、规范、有序。
本案被告谢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因操作不当与行人相撞致使两名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事发后,谢某某弃车逃逸。广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此次事故两名原告不承担责任,被告谢某某承担全部责任。庭审中,李法官被告谢某某对事故的发生及责任认定均无异议,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庭后,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友好的达成了调解协议。
当前随着我市汽车保有量的不断上升,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案件逐年增多。通过定期在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现场实地审理案件,积极做好诉前调解、法律咨询、诉讼知道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了法治宣传力度,也贯彻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希望此举措能够真正让老百姓感受到阳光司法与便捷服务。同时,希望大家从保障自己生命健康出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