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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违法超载学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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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恒  发布时间:2017-09-04 16:27:31 打印 字号: | |
  2017年8月28日,广汉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冯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一案。

  2017年3月以来,被告人冯某某驾驶核定准载8人座的小型客车在广汉市连山镇中心小学搭载杨某某等17名放学的小学生回家,并收取每名学生100元至120元不等的费用,后因超载被公安民警现场挡获。被告人冯某某驾驶机动车,从事小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经审理,被告人冯某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

  冯某某平时每天驾驶小型客车接送自己的孙儿上学、放学,当其他学生家长找到被告人冯某某,让其帮忙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并支付一定费用时,冯某某因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严重超载会构成犯罪而欣然接受。冯某某违法超载搭乘学生,对公共安全形成了较大威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会造成多个家庭的灾难,后果无法设想。通过此次公开庭审,对超载行为起到了有效的警示作用,同时也对市民规范自身行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拒绝违法超载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