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搞好2017年8月29日至31日全省法院开展的为期三天 “执行大会战”集中攻坚统一行动,确保实现“三个进一步”的工作目标。在拉开序幕第一天,按照既定的执行方案对(2017)川0681执631号执行案件进行了集中统一行动,该案涉及拖欠63名工人工资,总金额达120余万元。广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已生效,中昊创业高铁新材料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该案件中的工人们经常围堵开发区管委会,情绪激动,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执行法官通过调查走访,查实被执行人中昊创业高铁新材料有限公司早已歇业,无资金,无人员。为切实维护工人合法权益,助此次执行“大会战”集中攻坚统一行动,广汉市人民法院调集执行法官、法官约30名,警车6辆集体行动,我院迅速出击,依法查封了中昊创业高铁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机器设备及产品,价值约100余万元,接下来执行法官将尽快将查封财产移送评估拍卖,所得价款优先支付所欠工人工资款项。促使该案件有效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最大限度得到实现,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兑现我们“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