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1日上午,广汉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采矿案件。此次案件审理是广汉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成立以来审理的第一起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
该案被告人钟某洪在承揽建设广汉市 “狮子堰”市政公园工程期间,发现工程项目地下有大量连砂石,在没有开采砂石证照、也未向有关部门报备的情况下,组织挖掘机和运输车辆盗采“狮子堰”市政公园内的连砂石27766.3立方米进行加工,后被现场挡获。
根据我国《宪法》和《矿产资源管理法》的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实行严格的管理,禁止无证开采和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被告人钟某洪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受到法律制裁。广汉法院经过审理没有当庭宣判。
广汉法院为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办理专业化,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司法规制,妥善处理好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案件,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