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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老赖不手软 司法拘留来惩戒
“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集中攻坚年”专项执行活动报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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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伟  发布时间:2017-05-23 15:58:28 打印 字号: | |
  根据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集中攻坚年”的工作安排,广汉法院紧密安排、部署该项工作,近日受理了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的执行案件,案件申请人肖洪华经被执行人曾盛海邀约组织,在曾盛海承揽搭建钢棚过程中不慎受伤,该工程系另一被执行人周守才对外承揽,曾盛海实际组织个人安装、搭建,曾盛海、周守才均是肖洪华提供劳务的对象,应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此案经过我院一审判决,判决曾盛海、周守才连带赔偿肖洪华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7279.62元。曾盛海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执行期间,我院通过银行查控等多种手段均未获取到二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执行法官通过查找与二被执行人进行联系、沟通,其中一个被执行人曾盛海先后给付了34000余元的赔偿款,并表示由于经济困难,余款每月给付2000元,得到了申请人的谅解。而另一被执行人周守才经营了一个小作坊,执行法官多次通知,并到居住地寻找,其拒不到庭,家属也不配合,一直规避执行。为打击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恶劣行为及嚣张气焰,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带领我院法警,邀请广汉电视台,于今日一早在被执行人周守才住处将其找到,并拘传至我院执行局,来到法院,周守才非但不端正态度,积极想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反而百般狡辩,以对判决不服和没有钱为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鉴于此,执行法官汇报院领导同意后当即宣布拘留决定书,决定对周守才拘留十五日,随后法警将被执行人周守才带往了市拘留所。广汉电视台全程录像并在新闻和“广汉全媒体”播发。
责任编辑: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