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交通事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诉讼当事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2017年5月17日,我院在广汉市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巡回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原告杜某某与被告胡某某、黄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华安财保四川分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由民一庭庭长李祥莉独任审理,整个庭审程序公正、规范、有序,当庭宣判。
广汉法院通过定期在交警大队巡回法庭审理案件,并积极做好诉前调解、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了法治宣传力度,也贯彻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阳光司法与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