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1日,广汉法院员额法官、常务副院长张战涛郑重地在一份判决书上亲笔写下自己的签名。由此,由员额法官亲笔签发署名判决书这一方式正式在广汉法院开始试行。
裁判文书是记载人民法院审理过程和结果,它是诉讼活动结果的载体,也是人民法院确定和分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惟一凭证。一份结构完整、要素齐全、逻辑严谨的裁判文书,既是当事人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的凭证,也是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的重要依据。
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更加要求法院司法公开和阳光执法。裁判文书公开在司法公开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因此,确保裁判文书的严谨和准确是对裁判文书公开和司法公开的有力支撑。
通过员额法官签发亲笔署名判决书,不仅让法官感受到尊荣感,更促使法官增强责任意识,有效防止文书出现错漏、阴阳判决书等情况。法官亲笔署名判决书不仅体现了法院的司法礼仪,同时也让当事人感受到承办法官对案件的重视和诚意。
员额法官签发亲笔署名裁判文书是广汉法院落实司改的具体举措之一。广汉法院将在实践中不断思考、积极探索,以有效地举措让群众感受到广汉法院司法公开和司法为民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