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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人之所急,显执行法官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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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瀚  发布时间:2017-04-05 15:50:06 打印 字号: | |
  开年后,执行案件如雨后春笋,为了及时解决很多上一年判决确认的债务纠纷,执行局法官进入了异常忙碌之中。被执行人攀枝花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申请人四川某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款180余万元元没付,申请人多次索要无果,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申请人2017年开年便向广汉市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请求法院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攀枝花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200万元,由于采取保全措施的被申请人的财产在外地,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很可能会让申请人赢了官司却输了钱,拿到一纸空文的判决书。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保全法律文书审批完后,承办法官安排好其他工作,立即驱车前往攀枝花市。由于坐车时间长,承办法官的老毛病腰疼又犯了,但是承办法官咬着呀坚持着,心想着不能由于自己的原因耽误了时间,坚持着往攀枝花市赶。由于路途较远,赶到攀枝花的时候银行已经下班了,只好第二天办了。第二天一早,执行法官前往中国建设银行攀枝花分行,承办法官即时送达法律文书及办理相关手续,顺利地进行了保全后,承办法官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当申请人四川某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得知后非常感动的说:你们广汉市人民法院的法官真的是急当事人之急,切实做到了为企业保驾护航。诸如此类事情,在广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早就成了家常便饭。执行法官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能做点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的事实,工作生活才存在意义。工作、生活中的我们都需要去感悟与学习。
责任编辑:张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