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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人民法院2015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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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行装科  发布时间:2017-01-13 11:55:13 打印 字号: | |
  2015年广汉市人民法院决算分析报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工作职责

1、依法审判由广汉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负责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和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负责审理本院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5、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6、总结法院审判工作经验,向上级法院请示有关适用法律政策方面的问题。

7、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人事部门管理本院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院法官、法警、书记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并做好法官等级评定、法警警衔评授的上报工作。

8、监督本院全体干警的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廉政教育。

9、承办其它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

(二)部门概况

广汉市人民法院设17个职能庭(室),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执行局、司法调解指导中心、雒城法庭、新丰法庭、高坪法庭、行政庭、审监庭、审管办、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行装科、法警大队。我院经机构改革核定政法编制人数93人,工勤2人。车辆编制37辆。现有在职干警79人,退休人员40人,抚养人员6人,聘用干警56人。2015年新增在职人员7人、退休3人、调走5人。

(三)2015年法院重点工作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及全市法院“两化、两提升”工作部署,以“庭审质量提升、裁判文书质量提升”和“管理规范化、执法办案专业化”建设为工作目标,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大力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努力以一流队伍、一流业绩为“五个广汉”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完成司法体制改革前期工作。2015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591件,审执结3974件,同比分别增长19.5%、10.6%,结案率86.7%,服判息诉率91.08%。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案件398件,判处罪犯 479人。积极赔偿受害人340余万元。依法化解民商事纠纷2645件。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7件,非诉执行案件4件,审结57件,案件数居5年来最高。执结案件1203件,执行和保全财产价值3.2亿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预算收入21245588元(其中:年初预算11001000元,年度执行中调整预算数10244588元),较去年增加预算数3494926元。主要是今年人员工资调整及办案运行成本增加。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支出数24852955.9元,较上年增加支出数1649264.8元。主要是今年人员经费调整、办案运行成本增加及冲转往年未结算的基建款。

1、基本支出数18489082.59元,较上年增加7094450.58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办案运行成本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2379588.05元,较上年增加1758755.27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日常公用经费6109494.54元,较上年增加5335695.31元,主要办案运行成本增加及运行成本在行政运行功能科目下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数6363873.31元,较上年减少数5445185.78元。其中:基本建设支出数3963363.2元,较上年增加2425502.37元,主要是基建并账;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数2400510.11元,较上年减少7870688.15元,主要基建并账已完成。

3、“三公”经费支出数1122949.46元,较上年减少-548968.77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项目结转和结余数2153737.6元,主要2015年政法转移装备款未列支及其他应收应付未冲转支出结转结余。

2、基本结转和结余数46505.41元,主要是往年其他应收应付未冲转支出。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总计54037393.08元,较上年增加2561070.27元。主要是并基建账增加资产。其中:固定资产48959165.85元,较上年增加4768610..48元。

2、负债数2877984.22元,较上年增加2280260.89元。主要是基建并账增加负债数(高坪和新丰法庭建设由财政先行垫付1565900元)。

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广汉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行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