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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开2016年前三季度“三公”经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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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汉法院行装科  发布时间:2016-12-16 14:52:42 打印 字号: | |
  按照相关要求,广汉市人民法院现将2016年前三季度“三公”经费情况公开如下:

  截止2016年第三季度,我院“三公”经费累计支出118.18万元,同比增加81.34万元。主要增加原因系公务车购置及运营费的增加。

  其中,公务接待费累计支出9.65万元,同比减少0.09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累计支出83.57万元,同比增加79.32万元,主要增加原因系2015年新购置的警务用车(替补已退役警务用车)在2016年才予以支付车款。

  公务用车运行费累计支出24.96万元,同比增加2.11万元,主要增加原因系国际原油价格增加带动我国汽油费用的增加。

  我院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广汉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15日
责任编辑:广汉法院行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