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依法拘留一名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官陈克林却因烈日暴晒险些中暑而入院输液,该案在双方当事人和解后,病床上的陈法官只说了两个字“值了”。
本案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廖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我院,后经我院一审、德阳中院二审,终审判决李某向廖某支付租赁费及违约金共计2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廖某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开展执行工作,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法律义务,并对其财产展开调查。经查,李某无银行存款、无房产,该案在诉讼保全阶段,我院曾查封李某一辆宝马车,但后来李某私自将车辆抵偿给另一债权人陈某。通过走访了解到李某平时经常豪车出入,对申请人的还款请求态度十分恶劣。
8月16日,执行法官又一次通知李某到庭开展执行工作,李某仍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声称“反正我没钱,随便你们咋个!”。细心地陈法官留意到当天李某是由其妻任某开车送至法院的,此时车辆还停留在法院门口,陈法官立即安排书记员记下车牌号并马上到广汉车管所查询,经查该车车主正是任某。面对这个“老赖”,陈法官当机立断决定报请院长批准对李某司法拘留15日。在办理完拘留手续后,立即对任某的本田越野车进行就地扣押。任某大吵大闹,以自己不是本案被执行人为由拒不下车,抗拒执法,并十分嚣张打电话报警,声称“法院抢车了!”
这时已是中午11点多钟了,今年的三伏天比往年更是炎热,当天温度高达36度,但执行法官们丝毫没有松懈,在出动法警将车辆控制住后,执行局唐辉局长亲自上阵,与陈法官一道对车辆开展执行。此刻,烈日炎炎,酷热难耐,唐局长与陈法官站在车门口,对坐在车内的任某(其抱有一未满周岁的小孩)耐心细致地进行释法明理,针对其认识上的误区,有的放矢进行说服教育,向其解释夫妻共同财产可予执行的法律依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敦促其配合法院扣押车辆。经过一个多小时反复劝说,最终任某同意下车,将钥匙交给了法官。此时,汗水湿透了法官们的衣衫,陈法官因患有高血压,在烈日暴晒下工作了近两个小时,身体感到不适,但仍然顾不上吃饭,坚持办理完相关法律手续后才匆匆赶往医院。
将李某拘留后,通过法官们有理、有利、有节的“攻心”战术,迫于法律的威慑,8月23日,任某主动与申请人廖某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提供担保,当庭支付60000元,余款约定于2016年11月底前分四次全额支付,被执行人也认识到不履行生效判决的错误,表示回去后要积极想法履行义务,鉴于被执行人已履行部分义务并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以及认识错误的态度,我院提前解除了对李某的司法拘留。
这起执行案件,标的并不算大,但它却是执行法官尽职尽责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一个缩影。在当前全力破解执行难攻坚战中,执行法官们聚精会神,克服重重困难,有的身患疾病带病坚持工作,有的孩子尚未满月就经常出差,有的父亲病重入院顾不上照顾……凭着高度的职业使命感,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一件件执行难案得以圆满解决,一笔笔执结款项交付申请人手中,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