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要求,广汉市人民法院现将2015年经费收支及2016年预算经费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一、2015年经费收支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预算收入21245588元(其中,年初预算11001000元,年度执行中调整预算数10244588元),较去年增加预算数3494926元。主要是今年人员工资大调整及办案运行成本增加。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支出数24852955.9元,较上年增加支出数1649264.8元。主要是今年人员工资及办案运行成本增加。
1、基本支出数18489082.59元,较上年增加7094450.58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办案运行成本增加。
2、项目支出数6363873.31元,较上年减少数5445185.78元。主要是基建工程并账已基本完成。
3、“三公”经费支出数1122949.46元,较上年减少-548968.77元。
三公经费对比表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比上年增减 增减% 备注
接待费 112193 114818.00 -2625 -2.29
公务用车购置费 302342.74 540347.00 -238004.26 -44.0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66996.72 973333.23 -306336.51 -31.47
会议经费 41417 43420 -2003 -4.61
合计 1122949.46 1671918.23 -548968.77 -32.83
二、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预算安排数15876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6200元,项目支出1870000元。
广汉市人民法院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