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案例
执行无小案 和解双方欢
分享到:
作者:唐伟  发布时间:2016-06-07 09:12:39 打印 字号: | |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执行案件不断增加,广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仍然将每件执行案件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牢记心间。

  近日,我院受理了一件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胡某诉张某借款纠纷一案,该案经过一审判决,被告张某应于判决书生效十日内向原告胡某支付人民币7000元,判决后,张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经执行人员调查了解,张某自称是作为担保人签字,里面还涉及几个案外人,张某一直想不通 ,加之目前家庭经济困难,所以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面对这7000元的欠款,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坐到一起,耐心做着调解工作,告知张某应服从法院判决,其对案外人的告诉,可以另行起诉,通过耐心细致的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在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后,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由被执行人张某一次性给付胡某3500元人民币,胡某也主动做出了让步,放弃了余款的催要,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满意。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化解了执行矛盾,使案件得以和解执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