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通过深入案发地点现场办案,妥善化解一起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判决结果无法履行的故意伤害案。本案是由工程承包引起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因赔偿问题未能协商一致,主动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宣判后,被害人无法接受被告人未对其进行赔偿而法院适用了缓刑的判决结果,对我院的解释更是不能理解,喊来70多岁的母亲和90多岁的老奶奶将法院大门堵住,干扰了法院正常工作秩序。我院分管副院长了解该情况后,详细查阅了案卷材料,认真分析本案是否存在不公审理、适用法律是否错误等情形,并亲自约见被害人,及时与双方沟通和进行调解工作。
在对被害人施以心理安抚,使之平复情绪回归理性后,我院又充分考虑被害人的诉求,分三次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工作,最终,通过我院积极调解和客观公正、入情入理、真诚耐心的不懈努力下,被告人终于认识到自身过错,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平息了被害人的怒气,接受了调解建议。
事后,据被告人反映,经我院调解后,双方目前关系和睦,正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下一步的医疗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