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调解显成效,释法说理促和谐
作者:杨云开 发布时间:2014-09-18 17: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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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7日,兰某某驾驶一小型普通客车前往广汉市区方向行驶,由于判断失误,与一电瓶二轮车相撞,造成车损,谢某某等三人受伤、蒋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案发后,由于本案的民事赔偿部分经过交警大队与交调委的调解无效,谢某某及死者家属前后向本院起诉驾驶人员兰某某及车主谢某某,要求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死亡赔偿。审判中,在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及时约谈各方当事人、保险公司,听取争议焦点,打通心结,分析法律责任承担与纠纷解决途径,最终促使这一案发时间较长、矛盾争议较大的案件在十天内就达成调解协议。为表示对法院工作的感谢,9月17日上午,被告人谢某某给广汉法院送来“秉公执法,公正严明”锦旗一面,感动地说“这个案子让我十个月来吃不下、睡不着,感谢广汉法院如此公正、高效地化解了我们之间的矛盾,现在终于踏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