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上午10:00,陈某某等四人涉嫌故意伤害案开庭审理;下午3:00,黄某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开庭审理。这是我院与广汉市人大联合制定的《个案监督暂行办法》以来,首批全程监督的两起案件顺利进入到庭审阶段。经过前期的听取汇报、调取案卷、走访调查等程序,监督的代表对案情及争议焦点均非常了解,确保了在庭审中能准确把握监督要点。
庭审中,承办法官根据诉讼程序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其中,黄某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陈某某等四人故意伤害案判决在即。
庭审后,代表们同当事人家属及旁听群众进行了交流,听取对审理过程的评价及意见。代表们当天的庭审过程予以了肯定,并表示将按照《监督办法》规定,认真开展下一步监督工作,确保我院审判、人大监督质量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