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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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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9-26 09:25:25 打印 字号: | |


打官司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首先,诉讼是由国家提供的多种纠纷解决方式之一,国家必须为此投入各种资源,比如机构、人员、法庭、经费、时间等等。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相比,诉讼程序更为严谨、规范,其成本也更高。其次,合理的诉讼费用,可以使当事人客观地评估其纠纷的复杂程序、胜诉机率以及诉讼的投入与其预期利益之间的比例等等,促使当事人采取理智而务实的行为,使部分纠纷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其他方式加以消化,避免过多的纠纷涌入诉讼。最后,合理的诉讼费用还有助于当事人积极和慎重地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防止滥用诉讼权利,减少诉讼投机或诉讼突袭的可能性。
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及误工补贴三类。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交纳一定的费用,这就是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受理费
所谓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争议而引起的官司,如合同、借款纠纷。对于财产案件,诉讼费用是指按照所争议的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交纳。因此,您所请求的财产金额越大,您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用就越高。所以,同样是合同纠纷,但由于争议的财产数额高低不一,应交纳的诉讼费用也不一样。对诉讼费用的交纳,法律有时确、严格的规定。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例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除了财产案件外,还有很多案件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比如收养、侵犯名誉权、姓名权等案件,这类安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交纳的,具体收费办法如下:
(1)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4)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5)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6) 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7)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申请费用
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按规定应当交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两类:申请执行费和财产保全费。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例标准交纳:
(一)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的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 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 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 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 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 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 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 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 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 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诉讼费用的交纳
  如果您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原告,您必须在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诉讼费。需要提醒您的是,这笔钱您仅是预交,到底由谁承担,等官司打完后法院自然会作出裁决。如果您执意不按照法律规定如期交纳诉讼费,法院将按撤诉处理,您的案件不能得到审理。同理,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预交;双方均上诉的,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申请费则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
  为了充分分保障公民获得法律救济,我国法律特别规定了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最高法院制定了关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实施法律援助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也做了规定。所谓缓交,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暂时无力交纳诉讼费用,向人民法院申请延缓交纳诉讼费的一段时间后再交纳。所谓减交,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无力交纳全诉讼费用,经申请后,人民法院准予适当减少应交纳的诉讼费用。所谓免交,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实有困难,无力交纳诉讼费用,经申请后,人民法院准予不交纳诉讼费用。对于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当事人应在通知的7日交费期限内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书,并写明理由,同时应当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若申请缓交、减交和免交上诉案件的费用,还应附上一审判决书,上诉书和交纳上诉费用通知书。需要提醒您的是:1、您应注明您的联系方式,以便人民法院能及时通知您审批的结果。2、人民法院决定对申请人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交纳;拒不交纳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3、申请人骗取司法援助的,人民法院会责令其补交诉讼费用;拒不补交的,以妨碍诉讼行为论处。

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的情形
1、 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上诉的案件;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3、 行政赔偿案件。
4、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第一审裁判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又提出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
5、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规定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6、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原告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案件审结时,由败诉方负担。
7、 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8、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及误工补贴,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诉讼费用的承担
前面所讲的诉讼费用的交纳,仅是预交,该费用到底由谁来承担,要等案件结束后才能确定。一般来讲,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以下几种负担诉讼费的情况特别需要注意:(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当事人双方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但减半收取。(3)撤诉案件,由原告方负担,但减半收取。(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由被申请人负担。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2)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但减半收取;(3)二审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审负担原则负担后,还应当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4)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两审诉讼费用;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5)按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提醒您注意的是:
当事人不得单独就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的决定提出上诉。当事人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院长提出申请复核。

责任编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