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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法院法警大队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大力提升安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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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4-28 16:13:48 打印 字号: | |
  4月27日,我院张战涛副院长向全院干警通报了广东梅县法院庭审命案详情,并就我院安保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后,法警大队组织全队法警、安检人员对此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讨论,结合工作实际,查找可能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的产生。

安保工作无小事,任何可能的安全隐患都不能疏忽大意。在硬件设施上,对全院的监控设备、执勤车辆、警器械、安检设备、消防设施、庭审羁押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对损坏、陈旧、不足的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更换、补足;并对安检人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

  要求全体司法警察在保障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活动中,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安全检查规则》、《押解规则》、《看管规则》执行,并结合本院的地理位置和实际情况进行更加规范严格的执法,时刻把“四项规则”的要求贯穿于整个庭审的全过程,全体法警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绝不放过任何一个不安全和可能发生的事故苗头,对不安全的人和事做到提早准备,一经发现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

  司法警察队伍作为人民法院一支准军事化的武装力量,面对日趋复杂的执法环境,只有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常态化的训练,才能不断提高法警业务素质,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和预防处置工作中的正常和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我院司法警察队伍坚持每个工作日站队点名,坚持每周一升旗,坚持每周一小训,每月一大训。结合我院的办公和审判场地,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不定期的进行演练;通过各种应急预案演练,我院司法警察能积极认真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则》防范和妥善处置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事件,保障了我院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