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0日上午9:00,广汉法院在新建审判综合大楼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社会影响大的诈骗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全程旁听,有力展现了我院“阳光司法”。
2012年8月27日受理由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姚伦、田清燕等15人犯诈骗罪一案后,广汉市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因本案被告人人数众多,15名被告人分别关押在3个不同市区的看守所,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院领导十分重视,及时安排布置大审判庭及联系广汉市电视台进行法制宣传并进行全程录影录像,同时加大警力,由广汉市特巡警大队调配十余名特巡警协助法警进行押送等工作。
当天本案准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因涉及多名被害人及各被告人家属等旁听,在参加旁听前须由法警进行安检后方能进入,最终本案审理至下午两点半顺利结束。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姚伦等15名名被告人犯犯诈骗罪,分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各被告人当庭表示均息诉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