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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江苏法院交流有感
◇ 蒋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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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1-18 13:33:18 打印 字号: | |
  全国各地充分发扬中华民族固有的团结一致,众志成城,勇于战胜困难的优良传统,组织人力物力全力支持四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其中在7600万江苏人民鼎力相助、无私支援,援建的德阳地区灾后恢复重建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江苏人民对灾区人民的援助不仅表现在物质上对灾区无私支援,更为重要的是从思想、观念上对灾区进行帮助,增强灾区人民自救、自助、自立的能力。以此为指导思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联系,互派法官交流学习,让灾区法官到先进地区学习优秀审判经验、管理经验,以提高我们灾区法官的素质,提升我们灾区法院的管理水平。

德阳地区首批5名法官,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安排下,于2009年10月至12月在江苏进行了为期近三个月的交流、学习。在近三个月的交流、学习期间,我们先后到南京、常州、无锡、苏州、扬州等中级法院,高淳、江宁、吴江、溧水、六合等基层法院进行了考察学习,并分别在南京中院及常州中院与江苏法官一起工作生活,与他们一起上、下班,深入一线学习。通过三个月的交流和学习,增进了两地法院与法官之间的相互了解,为今后两地法官之间的进一步交流和学习打下了良好基础。

江苏位于我国大陆东部沿海中心,地处美丽富饶的长江三角洲,自然条件优越,经济发达,南京作为江苏的省会,是江苏的政治文化中心。与此相适应,江苏地区法院审判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在全国范围来讲都较为先进,审判管理经验也较为先进。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院在编职工502人,招聘人员近200人,审判一线人员占65%。院机关分为:办公室、政治部、干部人事处、综合处、法院培训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宣传处、研究室、司法鉴定处、老干部处、审管办、法警支队、行政管理装备处、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各民庭主要按案件类型分工,民一庭负责传统民事案件的审理,民二庭负责商事案件,民三庭知识产权案件,民四庭房地产案件,民五庭涉外、劳动争议案件。南京中院辖十三个基层法院: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浦口区、雨花台区、栖霞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人民法院。近年来,江苏法院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推进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强化审判管理为手段,不断拓宽审判领域,不断加强法院制度建设,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通过推进审判组织机制改革、审判管理机制改革及司法手段现代化改革,基本实现了改革的阶段性目标。专利、期货及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审判,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有多起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公报刊用。近期的天价香烟局长南京江宁区房管局长周九耕受贿案,张明宝醉酒驾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南京儿童医院医生上班上网害死五个月婴儿的事件,均在全国范围内引起极大关注。结合办案实践,江苏地区法院的司法调研在全国法院系统处于先进行列,为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在法庭建设方面作了有益尝试,计算机在法院工作中运用深入,率先制成电子卷宗,基层法院局域网全部建成,法院办公实现了现代化,网络化。先进地区、先进法院的先进经验非常多,很多都值得我们认真深入学习。

此次交流,我感受最深的是江苏各级法院在应对人案矛盾方面的有益探索。近年来,全国各地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大幅度提升,这种情况反映在民事案件上尤为突出。而当前法官数量并无明显增加,这使得人案矛盾凸显,如何解决人案矛盾成为目前全国各地、各级法院都面临的难题。江苏作为我国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近年来民商事案件数量更是大增,江苏各级法院在严峻形式下,推行了一系列先进做法,总结出了一系列先进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具体有以下做法:

(一)努力工作,积极应对。通过在南京中院近三个月时间的交流,我们与江苏法院的同志共同投入了年底的突击攻坚战,并到江苏高院,南京中院所辖基层法院的巡回调查,亲身体会了江苏法官工作的艰辛。我们看到各级法院加班加压,挖掘潜力。南京中院提出了白加黑,5加2的工作方针,即白天办不完晚上办,5天办不完休息2天办。在南京中院,我们亲眼见到法官们早出晚归,甚至晚上10、11点都还在办公室加班工作,周未也是全庭室加班加点忙工作。我们周未到基层法院参观,也总是看到法官们在辛勤工作。江苏法院法官加班工作是普遍现象,而不仅仅只是年底突击案件。南京中院对案件的考核追踪不是到年到月,而是到周,每周均统计结案数、预计下周结案数,以此增强办案人员的紧迫感,同时在全院范围内评选每周办案之星,对办案情况予以公告公示,增强法官的荣誉感,促使全院法官积极办案,踊跃参与评选。通过以上种种努力,江苏的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江苏地区基层法院一线办案法官人年平均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达到200件以上,法官年办案最高达到400余件,中级法院一线办案人员年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数近100件,最高达到了180件,吴江法院在编128人,年结案数超过1万件,南京中院在编职工502人,年审结案件8000余件,均较好的完成了审判任务,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业务素质,提高办案效率。江苏地区法院首先是严把入口,进人渠道由目前主要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招录,转向重点面向全市、全省法院公开选调优秀法官,以及从社会上的优秀法律人才中选拔法官,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其次结合实际,加强和改进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以进一步提高法官综合能力,包括服务大局的能力、驾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裁判文书制作的能力和调查研究的能力等。探索试行了为新录用大学生指派办案导师制度,以传帮带方式,使新录用人员尽快适应审判工作岗位的工作。在工作中,法官们也学习风气浓厚,案件研究中各抒已见,畅所欲言,并在内网论坛上开辟了各类学习交流园地,有民商法眼、刑事审判、审判管理等专栏,在工作中、学习中、司法考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疑惑均能在网上提出问题,找到答案,为法官特别是法院的年轻人员建立了一个很好的学习、交流平台,使学习蔚然成风。

(三)保证审判一线,全力投入办案。提高办案效率最关键是要提高法官的主观能动性,只有让法官全身心的投入办案,才能出效率,出成绩。江苏各级法院领导均认为,最为关键的一点是要保证一线办案法官的待遇,江苏各地法院政策均向办案一线倾斜,在职务晋升、干部选拔任用时均要求到业务庭室;在职务比例等上也向一线办案法官倾斜,适当提高其比例;在竞争中,优先考虑一线办案法官,从而在制度上形成要晋升,就办案。不仅在待遇上保证审判一线,在工作机制中也把重心放在审判第一线,人员安排及车辆保证等均为审判为重心。

(四)增加聘用人员,合理分担日常事务。法官的职业特点是专业性强,这决定进入法官系列门槛高,入门难。而现阶段法官特别是基层法院,承担的大量任务是事务性工作,占用了法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江苏各级法院普遍大量采用了聘用人员分流法官工作,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面向社会择优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建立起一支稳定的、专业化的书记员(速录员)队伍,并积极探索实行外聘速录员(不占法院编制)模式,向速录公司聘用速录员专职从事庭审记录等辅助性工作,切实解决目前司法辅助人员短缺问题。

(五)突出审判管理的信息化。江苏法院系统注重加强信息技术手段在审判管理中的运用,改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法院局域网的功能和作用,完善了信息化硬件和软件系统,通过对案件的全过程监督和全方位管理,加强对绩效考评的信息化管理,为绩效考评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依据。做到了案件基本信息录入完整、准确、及时;案件流程的各环节在网络系统中有完整的记录,由专人负责“四项案件”的审批和结案工作,有效地控制了在办案件超审限;延长、中断或中止审限的原由、审批意见在网络系统中均有详实记载,实现了审判流程的自动化管理,实现了司法统计数据、审判指标数据的自动、准确生成,并客观反映实际状况,为审判管理的规范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以此实现对案件从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管理,合理安排审判力量。谈到这个信息管理系统,江苏法官们感慨:“当初推广的时候我们也有过怨言,觉得增加了自己的工作量,现在才发现我们的工作离不开它啊!所有的案件信息全部可以在这个系统中查询到,有需要随时调取。事实上,它大大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

(六)建立健全审判管理协调机制,向管理要效率。目前,全国法院普遍采用的是分散式的审判管理模式,如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由立案庭负责,案件质量评查由审监庭负责,岗位目标考核由政治部负责等。这种模式有其合理性,但也难免会出现管理上的空当甚至内耗等问题。而南京中院通过建立专门的审判管理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行使审判管理职权。这有利于强化审判管理的专业化程度,加强统筹规划指导,这种做法值得借鉴。此外,江苏地区法院在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探索建立小额诉讼机制,及时化解纠纷,法院为主导的人民调解方面,能动司法等等多方面都积累了不少经验,都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借鉴。

通过此次交流学习,我深深为江苏法院同仁们不计名利,不计报酬,勇于奉献,勇于探索,自我突破,从而自我实现,忘我的工作热情所感染,我将把这种工作热情,工作态度贯穿于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去,进一步学习发达地区的先进审判经验,审判技巧,切实为我们灾区的重建,广汉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