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一个美好的字眼。家人外出,千叮咛万嘱咐的是平安;平安是一个美好的期盼,因为平安是福,平安是安居乐业。
与平安对立的是动荡。一场金融风暴,个别国家濒临破产,大量企业倒闭,失业人员激增,诱发深层次社会矛盾;一次骚乱,引发战火、暴乱、流血、死亡,人民流离失所,国家动荡不安,就连一件有影响的案件发生,同样引起群众对安全的忧虑,因而,人们更迫切的热爱、向往平安,都不余其力的追求这种安全、安谧的生活形态。
平安是一个国家文明的重要要素,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标尺。因其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就有了若干平安方面的创建,这种创建应该是一项系统工程。既然是系统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在系统工作中的社会职能就是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创建平安,这既是职责,更是责任,平安就成为政法文明的价值归宿,因而在创建平安上,作为法律人应有所作为。这就要求我们从工作职责和社会责任上,把平安的理念融入到工作中,这就提醒我们深刻关注社会发展,关注社会深层次矛盾的显现、发展、变化,从创建平安审判入手,在司法活动中充分改进我们的作风,以热情周到,严谨求实的态度,让当事人真切的体会到法官为民亲民,心系当事人,避免当事人在感情上与法官产生距离;充分注意我们的工作方法,以细致、严谨、中立公正的方法,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办案的求实和公正,避免当事人在感觉上对法官办案产生疑问。充分注意运用法官的知识,详细严密的释明法律法规的精神,让当事人理解法官对案件的评判,减少当事人的疑虑;充分注意发挥法官的智慧,把情、理、法融入到办案中,把案件的审理与“三个有利于”结合到极致;充分注意庭审活动的安全,掌控好,做好疏导与防范,让当事人平安诉讼,法官平安审理。这样,从人民法院的角度,把创建平安落到了实处。这于当事人,于法院,于我们整个社会的平安创建,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创建平安是系统工程,事无巨细,都要从小处入手,从小处做起,从自我做起,从部门做起,不断推进平安创建,促进社 会和谐稳定。祝干警们一生平安。
编者按: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我院党组迅速提出了系列工作措施,要求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动法院“六大体系”建设,为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和推进“两个加快”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