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12 ”汶川地震发生后,我院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快速启动应急机制,确立“抗震自救、应急处置、抗灾分类审执”的工作思路,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有效维护审判工作。
地震当天下午4时起,我院打破常规建立起由立案、审判、执行组成的“一条龙”便捷审判服务工作机制。5月15日起民庭利用“院坝法庭”有效开展审判工作,及时化解民间纠纷。5月20日紧急搭建临时帐篷作为审判、应急场所,尽力恢复审判工作秩序。抗震期间共接待来访的涉诉群众95人次,联系安置受灾群众20多人次,审查立案47件,开庭审理案件50件次,开展执行工作37次,执行款物220余万元。在恢复审执工作中,全院高度重视涉及受灾当事人的案件处置工作,以有利于帮助受灾群众和企业抗击灾情为出发点,对涉及受灾被告、被执行人的案件延缓审理、执行,对涉及受灾的原告、申请执行人的案件通
过积极疏导、调解,稳妥处理涉及重灾区青川、都江堰、绵竹、什邡的10件相关案件,受到受灾企业和群众的一致表扬。
我院与全市抗震救灾工作步调一致,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抗击灾情。出动24人的司法应急队,派驻看守所协助警戒防守,实施24小时不间断的防控。受命迅速到医院全力转移病员200多名,共为绵竹、什邡等重灾区运送约4万多元的应急物资,捐款38940元。干警和家属还自发到市救护中心和医院救助伤员,捐款赠物。我院积极与全市民生工程行动一致,落实与向阳双柏村、松林红堰村灾后重建结对帮扶工作。地震发生第二天到向阳双柏村向村委会和受灾党员送去慰问金2900元以协助解决受灾群众实际困难。在恢复重建过程中,我院向松林红堰村提供帮扶资金12000元,帮助村民发展生产;积极联系农技专家到双柏村现场指导,提供资金10000元为双柏村发展多种经营项目、疏通沟渠等提供有力的支持。市法院以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的实际行动,真实地体现了“亲民、为民”的高度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