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为丰富稿源,定时保质保量上报信息,注重工作实效性、针对性,确保上报任务和考核目标的完成,具体明确了四项要求强化信息工作机制:
一是明确内部信息网络。在各部门专门遴选擅长发现信息和文书写作的干警负责本部门的信息收集、撰写,在第一时间通过局域网报送,由院办公室及时汇总、修改、整理外发。
二是明确相关责任。信息工作实行各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具体规定重点审判业务部门每月不低于4篇、其他部门不低于2篇的信息任务量。
三是明确信息内容。着重对工作中的措施、经验、总结和阶段效果,涉稳、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重大要案等典型案件办理情况,难点、热点问题和工作新动向及时进行收集。要求报送及时、准确、明了。对突发性事件2小时内报送信息,之后按办理情况分阶段报送;典型案件办理情况在24小时内报送。
四是明确考核措施。院办公室任务每月对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各部门被上级采用信息作相应折抵任务数,对重大、典型、具有指导意义的信息迟报、漏报的按1:2扣减任务数,对未完成任务的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对完成任务并被上级采用的稿件编写人员给予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