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为了权利人的利益(二)
——我院对部分被执行人实行新闻曝光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08-12-12 20:18:56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单是法院的职责,更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全社会的参与,需要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为了加大执行力度,近期我院对23件积案的被执行人通过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公开曝光。

  这23件积案中,涉及长期拖欠民工工资、经济补偿、工伤赔偿,拖欠银行和个人借款的案件,且有的被执行人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态度恶劣。采取新闻曝光的目的不仅是警告被持行人,要求其履行义务,同时也督促其他所有未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尽快履行义务。如被公告的被执行人在期限内未到庭履行,我院将根据具体情节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则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新闻曝光,我市有关部门予以了大力支持。广汉电视台将在近期滚动播出一周我院的执行公告(附被执行人名单),广汉报也将刊登我院的执行公告(附被执行人名单)。

  在以后的清理执行积案中,我院还将进一步加强同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如邀请新闻单位对强制执行过程进行跟踪报道,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继续予以曝光等。

 

                            广汉市人民法院

                            2008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