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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雪见真情
◆ 本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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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01-25 14:03:13 打印 字号: | |
  本院受理原告文菊花、杨依华诉李小平、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中心支公司道交人损赔偿纠纷一案。原告文菊花,女,汉族,1951年6月22日出生,住四川省广汉市南兴镇真武村,2007年3月7日因车祸受伤,经抢救后一致处于深昏迷状态,为严重脑损伤所致脑功能障碍,短期无明显改善,即我们俗称的植物人,家属向车主索赔60余万。由于该次交通事故交警未能认定事故双方的明确责任,给法院审理带来难度,加之伤者家属情绪激动强烈要求尽快得到赔偿并将全部希望寄托在法院。鉴于春节将至,而案件尚不能即时审结,考虑到原告方的实际困难,为防止出现不稳定因素(首次开庭,原告家属曾将植物人抬到法庭),经合议庭反复合议,向领导汇报后,决定引导原告方以申请先予执行的方式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由于被告李小平先期已垫付医药费9万余元再行给付有一定困难,故承办人员将目光投向肇事车投保的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中心支公司。根据以往审判实践,保险公司一般只接受判决,不希望调解,更不要说结案前的先行给付。况且德阳范围内也无此先例。正是考虑到这些难度,承办人员主动与保险公司进行交流沟通,说明本案特殊性,及先行给付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据,同时通过向中院相应的业务庭汇报,获得肯定和支持。经两级法院共同努力,最终保险公司一位负责人口头破例同意判决前先行给付原告方赔偿款。

   在作好保险公司前期工作后,承办人员立刻通知原告方律师提交书面申请,当原告家属将要求先支付5万元的申请递交法院的同时,审判人员就将已制作好的裁定书送达给他们,并表示立刻向保险公司进行送达,待保险公司研究后即可给付。原告家属对这一切既惊讶又感动,同时也有几份对保险公司的疑虑……因为据当事人自己了解的情况也不乐观,此类案件先予执行的先例很少,至少在本院以前未遇到过。

   果不其然,随后几天保险公司一直没有回音,当本院承办人员再次与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员联系时得到的是高层仍在研究中,而对于结果该人员表示不好预测,请法院理解。得知这一信息,本案承办人员立即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在得到全力争取、依法办理,一定要以人为本、解决当事人的具体困难的指示后,承办法官再次召集合议庭成员,就案情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结合当前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特点,大家一致认为本案原告申请基本符合法律规定,加之春节将至,家属情绪激动,为了妥善处置纠纷,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决定继续做保险公司工作,同时向中院汇报以进一步获得上级法院的支持,另外又与原告住所地南兴镇党委政府直至村社基层组织取得联系,通报了案情,并达成稳定家属情绪、尽快办妥先予执行手续的共识。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本院法官组织协调下,经过各方共同努力,保险公司最终研究决定,对此案主动配合,按法院的先予执行进行部分款项的支付,拿保险公司一位负责人的话说,这已是破天荒的第一次。消息传来,承办法官长长出了一口气,压在心头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国历元月21日,农历腊月十四,一个广汉多年罕见大雪纷飞的日子,各家各户都在忙着购置年货、劳累了一年的人们沉浸在春节来临的喜悦之中、大人小孩盘算着年夜饭的时候,当广汉法院的审判人员亲自登门将保险公司已于当天划款的消息带给原告家属,同时带去民庭法官自发捐助的200元现金时,左邻右舍轰动了、原告家族80余岁的老者被惊动坚持被人扶着要来亲眼看看法官、原告丈夫接过捐助款拉着法官的手只知道一个劲摇动,忘了说话……是的,这一刻任何语言都是苍白的,随着当事人疑虑的荡然无存,萦绕在所有人心里的只是冬日里隆隆的暖意 !

  [后续:第二天,原告儿子到审判长办公室,嗫嚅了半天,在承办法官再三追问下,才说是奉80余岁的家族长者意思一定要来感谢法官,说着将2000元的红包放到办公桌上。后在审判长的解释劝说下,当事人的儿子留下心意,带走了礼金,满意而归。
责任编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