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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开十七年心结
◆ 兰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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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01-25 13:57:16 打印 字号: | |
   原告常某诉被告周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诉称:1990年2月原告与金堂县石龙卫生院联系修建该医院工程,由于该医院院长早与原告相识,该医院院长同意原告修建,经双方协商暂达成口头协议,该工程即将动工时原告与该医院签了一份协议,并将该医院的施工蓝图交给原告。被告知道后,多次求原告将该工程转让给被告修建,被告同意支付原告在联系过程中的所有费用。经原、被告双方结账,原告所花费用共计3027元,被告当事没有钱支付给原告,口头承诺3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原告。被告于1991年5月7日向原告出具一张3000元的欠条,后原告见被告承诺3个月时间已过未见被告的踪影,原告找到被告的家向被告讨要欠款时才知道被告早已外出打工,去向不明。原告再次各方打听亦无法查找其下落,直到2007年12月26日上午原告再次查找被告,方知在家,但未见其本人。2008年1月1日,原告找到被告向被告催收欠款时,被告以种种借口抵赖,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归还欠款3000元,支付为催收该欠款产生的车费105元。

   被告则辩称:以前我并不认识原告,是因为联系该工程经人介绍才认识的。那天在茶馆里,原告把图纸给你我,之后我喝了酒,原告要我给他一个手续,我又不识字,就在原告写好的一张纸上签了字。之后我去医院,发现医院已经修好了,这个事我就没有管了,之后被告也一直没有来找过我。原告的诉请早已超过诉讼时效,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被告双方均是60年届岁的老人,原告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当庭出示了多年找寻被告索要欠款的厚厚的一叠车票。被告为了应诉不远千里从山西赶回来,辩称自己当年是在喝酒后签的欠条,双方在庭审中争议颇为激烈。庭审法官通过审理了解到原、被告多年前曾是生意场上的朋友,原告通过自己的关系联系到了一建设工程,经原、被告协商,原告将该工程转让给了被告,被告则向原告出具来一张欠条,之后被告外出打工,并没有实际该建设合同施工,原告多次寻找被告收款亦无果。庭审法官考虑仅凭原告提交的欠条判原告胜诉,而被告实际上未参加该工程施工,合同目的并未实现。一旦判决进入执行,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纠纷。

   而事实上,原、被告双方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这是双方和解的基础。和风细雨般耐心地向当事人宣讲法律知识,分析案情利弊,终于化干戈为玉帛,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了互谅互让协议,原告申请撤诉,历时达十七年的纠纷顺利化解。结案后,两人高高兴兴地谢别法官,真诚感谢法官为他们解开了这长年的心结
责任编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