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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法院把受灾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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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06-04 11:21:55 打印 字号: | |
  5.12大地震发生以后,因涉诉当事人家园受损、死亡、自身及家属受伤或被转移安置等情况,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广汉法院自5月19日恢复审判工作后,确立了一个涉灾案件的主导思想——把灾区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以有利于帮助受灾群众和企业抗击灾情为出发点,对涉及受灾被告、被执行人的案件延缓审理、执行,对涉及受灾的原告、申请执行人的案件通过积极疏导、调解,妥善处理,现已稳妥处理涉及重灾区青川、都江堰、绵竹、什邡的4件相关案件,涉案标的近100万元。
责任编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