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9月建立法院执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以来,广汉法院通过与国土、交通等行政部门和有关金融单位信息沟通,增强协作,利用被执行人企业转制、资产转让、拆迁安置等,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妥善处理10余件执行积案,执行资产价值200余万元,有效化解执行难。
如申请人广汉新平信用社申请执行广汉金益食品厂借款316000元及利息一案,本院于1998年强制查封被告食品厂的厂房及土地后又被食品厂法定代表人蒋某一家8口人居住占用,蒋某长期上访缠访,双方意见相当大,为防止矛盾激化,该案执行再度搁浅,至此该案已几度易人执行。近期通过执行联动机制,得知因修建广木路征用食品厂的土地,遂到交通局和新平政府将土地拆迁款冻结,并协同交通局和当地政府多次与当事人沟通,使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该多年积案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