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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民俗“保保节” 不忘计划生育
广汉市法院宣传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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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05-13 20:35:51 打印 字号: | |
  2007年3月5日(即农历正月十六)是我市一年一度的传统“保保节”,为了抓住这一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好时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和雒城镇人民政府决定这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宣传。为顺利搞好“保保节”计生宣传日活动,抓住“保保节”这一广汉特有的传统节日的有利契机,以倡导生育文明、构建和谐社会,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院办公室落实这一宣传活动工作。

3月5日上午9点,我院在法院大门口处挂出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计生宣传标语,并在立案大厅临街处用于审判工作的电子荧屏上打出了“实行计划生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人口计生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电子宣传标语,过往行人都能清楚地看到这一醒目的字幕。院办公室,法警大队等六位同志不顾初春的寒冷,抬着桌椅,准备了宣传资料,避孕药具和我院制作的《广汉市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指南》等法律宣传资料,来到东西大街这一广汉繁华路段,进行宣传工作,向过往行人发送宣传资料200多份,避孕药具100多套,接受咨询及服务群众200多人。宣传小组的同志不厌其烦,耐心地向年轻人讲起节育避孕的相关知识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过往群众在宣传栏前越聚越多,有的大爷大妈称将宣传资料拿回家给儿女做宣传,有的夫妇主动所要避孕药具,看到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深入到千家万户,深入人心,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意识的提高,宣传小组的同志再累也觉得很欣慰,大家都愉快地笑了。

                  广汉市人民法院

                  2007年3月5日
责任编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