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美国前著名橄榄球明星辛普森被控谋杀前妻尼科尔·布朗及她的男友罗纳德·戈德曼,法院次年最终认定辛普森无罪,该案成为美国司法史上最具争议的案件之一。时光流逝,在人们逐渐淡忘这一案件之际,11年后的辛普森高调出书,在这本名为《如果我做了》的自传中描述了自己如何杀死两名遇害者的行径,当然,按照媒体的报道说,这些描述纯属“虚构”。据称,辛普森因这一自传获得了350万美元酬金。此书一出,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美国民众中再次引来巨大关注和争议。由于该案件具有极强的可读性,也有利于我们从侧面对美国的司法制度进行了解,让我们不妨把目光聚焦到这一事件上。
首先让我们看看媒体是如何报道这本自传的。
最先报道辛普森自传的是美国《国民问询》。这家报纸报道说,辛普森的自传将在数周后正式出版。报纸在长达4页的报道中披露了书中部分细节。
《国民问询》说,辛普森在书中描述说,自己“从陪同自己到前妻住所的一位朋友手中夺过一把刀……不久后发现自己沾满献血,面前躺着前妻和她男友的尸体”。
辛普森在书中将这名同行者称为“查理”。书中说,查理案发前一天深夜拜访了辛普森,并向他讲述了关于辛普森前妻布朗和其他男人的传言,这些传言让辛普森愤怒异常。
辛普森在书中写道,自己不久后冲向布朗在洛杉矶的家中。虽然自己带着刀具,但查理夺过他的刀。其间,辛普森、布朗及其男友戈德曼发生多次争执。随后,愤怒的辛普森重新夺过查理手中的刀,实施了“暴力”。面对血腥场面,辛普森一度怀疑谁杀死了面前的两人,查理这时提醒辛普森说:“上帝啊,你看你干了什么?!”
辛普森将自传命名为《如果我做了》。《国民问询》说:“辛普森在描述这些关键章节时宣称本书部分内容属于‘虚构’。”
《国民问询》将这本自传形容为“一颗重磅炸弹”,报纸援引消息人士的话说,辛普森在描述杀人场面“真实得让人不寒而栗,没有人会质疑他所说的就是真相”。
为了更深了解1994年辛普森“杀妻”案的有关情况,让我们把目光回到当时。
1994年6月13日,美国前橄榄球明星、影视界当红演员辛普森的前妻尼科尔和她的男友罗纳德·戈德曼血迹斑斑的尸体在尼科尔的公寓外被发现,当日警方传讯辛普森后将其释放;17日,辛普森驾车外逃时被捕,美国全国电视实况转播了在洛杉矶高速公路上的惊险追捕场面。辛普森被警方指控犯有双命血案,辛氏自称无罪。于是开始了一场历时474天的震撼全美的“世纪审判”。
奥伦撒尔·詹姆斯·辛普森是美国家喻户晓的大明星,出身贫寒,小时候还双腿畸形,他依靠自己的个人奋斗,从一个普通的黑孩子成为弛骋橄榄球场的明星。告别绿茵场后,又出任电视体育评论员,并出演过影视剧。辛普森靠着自己的努力,成为千万富翁,还娶了个白人太太,成为美国黑人崇拜的偶像,也是依靠个人奋斗改变境遇,进入上层社会的一个榜样。这样一个知名人物与一桩谋杀案相关联之后,自然引起了全美新闻媒介的高度兴奋!
据介绍,案件被发现是1994年6月12日晚10:35,洛杉矶一居民施瓦布在街上遛狗时发现了一条爪子流血的狗,便把它带回家。1小时后,邻居博兹泰佩夫妇去施瓦布家,见这条狗烦躁不安便带上它去寻找主人,6月13日0:00,这条狗把博兹泰佩夫妇领到了南邦迪大街875号,见其围墙门大开,并在昏暗的灯光下发现了一具女尸。0:09,警察里斯克接到报警赶到现场,他发现了离女尸10英尺远处还躺着一具男尸,男尸脚下有一只棕色左手皮手套和一顶编织帽。里斯克认出女尸是辛普森的白人前妻35岁的尼科尔,男尸是尼科尔的白人男友25岁的戈德曼。而那条爪子受伤的狗是尼科尔的,名唤阿基塔。案发后凌晨,四名警察部侦探来到辛普森住所,在门外发现其白色的不朗哥型号汽车染有血迹,车道上也发现血迹。按铃无人回应,侦探爬墙而入,其中一个侦探福尔曼在后园找到一只染有血迹的手套和其它证据。据案件主要证人即当时住在辛普森家客房的朋友基图说,当晚客房墙外发生过像地震一样的响声。此外一个被电话预约的接辛普森去机场的司机说:十时左右他到辛普森家按门铃无人回应,接近十一点时,发现一高大黑人(与辛普森相似)匆匆从街外跑回屋,再按门铃后辛普森回应了,出来说他睡着了,然后坐车到机场去芝加哥。
案发后凌晨,辛普森在芝加哥酒店接到警方通知前妻死讯,清早赶回加州。回来辛普森在律师极力反对下单独接受了警察一小时的问话。当时警察发现辛普森受伤,他解释说接到前妻死讯过于激动打破镜子而受伤的。四天之后,警方公布了验尸报告和化验结果,尼科尔喉管被割断,戈德曼身上刀伤达22处之多,而从辛普森家中发现的那只皮手套上的血型与受害者的血型相同。据此,洛杉矶地方检察官指控辛普森犯有谋杀罪,警方执行了逮捕。
6月17日,辛普森的律师准备陪同辛普森回警察局时,发现本来在楼上休息的辛普森已不知去向。随后全国观众在电视上看见了难忘的镜头:天上直升机队,地上巡逻车队全面出动,几小时后终于发现辛普森的白色小车。几十辆警车在洛杉矶公路上展开飞车追逐。最后辛普森被逮捕。
由于辛普森的名人效应,从明星到杀人嫌疑犯的戏剧性变化,以及黑白通婚,可能还有性的问题,这一切要素完全符合公众和新闻媒介的猎奇需求,于是从1994年6月17日辛案曝光开始,美国的各种媒体无一不竞相密集报道,规模空前。辛案因而被称作“世纪性审判”。
1995年1月,辛普森案件由日裔法官依藤主审。在九个月的审讯过程中,有沉闷枯燥普通人不易明白的血液化验证据,也有意想不到的发展。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非常有戏剧性。
负责办案和入屋搜查证据的主要警察证人是侦探福尔曼,他被辩护律师指控为种族歧视者。他在法庭答问时声称自己在过去几十年没有用过黑鬼这个歧视黑人的字眼,但是后来辩护律师出乎意料地找到一盒录象带,证明他在一个短时期内用过数十次黑鬼的字眼。这严重地摧毁了福尔曼证词的可信性。辩护律师还进一步指控除了他之外,警察局另外有人为了种族偏见,故意栽赃嫁祸辛普森,假造证据。
在审理中主控官突然要求在法庭上戴上手套,结果,辛普森在众目睽睽下竟然无法戴上手套。显然手套太小了。虽然控诉律师找到辛普森穿戴类似同一手套的照片,并且有专家作证说手套溅染血液后会收缩,但是辩护律师也请专家作证说不会收缩得如此厉害。
最后,控诉律师指出辛普森多年来暴力虐妻(有报警记录),加上血迹和染血手套铁证如山,力劝陪审团绝对不要让辛普森逍遥法外。而辩护律师则强力攻击控方证据的漏洞,特别针对被告的手戴不进血手套,同时攻击证人是种族歧视者以打击证据的可信度,强调控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要求陪审团判决无罪。
最后,案件经过474天的审理,1995年10月3日,由十名黑人、一名白人、一名西班牙人后裔组成的陪审团在讨论不足四小时后裁决辛普森两项杀人罪名均不成立。辛普森最后作为一个自由人被释放。当天上午,美国包括总统在内的1.5亿人都停下了工作注视着电视实况转播。当法庭宣布无罪时,被监禁9个月的辛普森笑容满面地与他的律师们拥抱,而尼科尔和戈德曼的亲属则失声痛哭。法庭外,支持辛的人大声欢呼,而多数的人却惊诧不已,以至克林顿总统都亲自出面要大家尊重陪审团的判决。
受害者亲属对判决不满,又将他告到民事法院,1997年,亲属获得了3350万美元赔偿。当然,刑事审判与民事审判在证明程度上的不同要求以致出现这样的结局虽然在逻辑上是荒唐的,但在法律上确是完全能够被接受的。
回过头来再看看民众对辛普森出书的反映。
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报道说,《国民问询》报道辛普森出书的消息后,谋杀案遇害者的亲属表达了极大愤怒。他们认为,虽然辛普森被判无罪,但几乎所有美国人都相信辛普森确实谋杀了前妻和她男友。而辛普森继续通过这一“罪恶”赚钱的做法“令人恶心”。
《星期日泰晤士报》报道说,辛普森的律师没有对媒体报道作任何评论。虽然辛普森在书中“认罪”,但根据美国法律,一旦作出无罪宣判,任何法庭被禁止重新审理这一刑事案件。因此,无论辛普森如何描述自己的杀人经过,他也不会受到法律制裁。
编者按: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最重要的法律文书,代表着国家的尊严,体现了法院的形象,折射了法官的素质,极为重要。最高法院多次强调法官必须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能力。鉴于此,本院随机抽查了2006年7月的21份判决书,其中,刑事判决书4份,民事判决书17份,并请资深法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剖析存在的问题,希全院法官认真阅读,惩前毖后,不断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