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史小立
(2006年7月9日)
同志们:
今年中央政法委作出了在全国政法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部署。我院在接到上级的通知后,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广汉市人民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照上级部署和党组安排,于5月份制定了《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要求全院干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到目前为止,这项活动开展已经将近两个月了,我们的学习开展得怎么样了?我们是否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每个人的具体工作中去了?这是需要我们认真反省的两个问题。
7月7日,省委政法委对我院的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我院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民庭家属区的看门人员态度不好、形象不佳,虽然他是临聘人员,但对外他还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法院的形象,这说明我们的管理还存在着死角。二是个别干警没有全面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相关知识,不能准确回答领导提出的问题,尤其严重的是回答的态度极不端正,这反映出我们的教育学习抓落实不够,部分干警还没有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待。三是一些部门工作开展得不是十分有力,如我们虽然建立了案件质量的“三级评查”制度,但没有进一步建立起干警司法档案。在检查后,欧泽高书记、张建魁副书记、李光玉主任等领导与我们交换了意见,对我们存在的问题,他们提出了整改意见,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通过这次检查暴露出来的这些问题,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需要狠下功夫和亟待改进的地方。我们全院干警,必须认真按照领导指示,加强学习,认真整改,扎实工作,才能重新树立广汉法院的良好形象,才能得到社会和上级的认同。
这几年,广汉市人民法院取得了不少荣誉,一些同志甚至个别干部,没有把取得的荣誉作为开展工作的压力和新的起点,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骄傲自满的情绪,自以为是。这次出现这些问题,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出了问题的同志和部门,必须深刻检讨,认真总结整改。当然,我们党组也有不足。虽然我们很重视这次教育活动,但我们抓落实、抓检查、抓督促不够。昨天,院党组召开了紧急会议,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检讨,也对我们前期的工作进行了总结。经过研究,院党组决定,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我亲自抓这项工作,从今天开始,全面重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今天,我再在这里给大家作动员报告,希望全院干警能够能够深刻认识开展这项教育活动的重要性,扎实学习,通过这次检查所反映出的问题,认真对照反省,变坏事为好事,把我们的学习和工作推向新的高度,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我们的具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政法机关面临的重大任务。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等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大量存在,使政法机关在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所承担的任务长期而艰巨。与此同时,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对政法队伍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必须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政法干警头脑,保证政法机关的执法指导思想和观念,始终符合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始终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更好地履行职责,完成使命。
(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在这种情况下,政法队伍难免会受到影响。政法干警思想上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可能使执法目标和方向发生错误,使手中的执法权力被错用,影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多年来,同国外法律制度和思想的接触,一方面使我们有效地借鉴吸收了其有益的成分,促进了我国立法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但另一方面,西方国家各种法治思想的消极影响也不可忽视。
在警惕西方法治思想负面影响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依然存在。有的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的特权思想严重,群众观念和人权意识淡薄等。这些也是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容的。
意识形态领域历来是敌对势力同我们激烈争夺的重要阵地。敌对势力要搞乱一个社会、颠覆一个政权,往往先从意识形态领域打开缺口,先从搞乱人们思想入手。对此,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对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正本清源,用正确的法治理念统一政法干警的执法思想,牢牢掌握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
(三)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解决执法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政法队伍的总体素质不断提高,政法干警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应当看到,政法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等现象,有的还相当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与一些政法干警执法理念出现偏差有直接关系。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在执法实践中也会被扭曲。解决现实工作中的问题,必须从思想教育入手,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始终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
二、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们要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并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
(一)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总结执政经验教训作出的必然选择,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为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这一理念的基本内涵,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三是严格依法办事。
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法治实践证明,建设法治国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广汉市人民法院和全院干警,作为国家专门执法力量中的一员,必须严格要求、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树立执法的公信力。做到每一个执法环节都符合法律的规定,每一个执法行为都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一切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坚持执法为民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和体现。每一名政法干警都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把能不能坚持执法为民作为衡量政法干警政治上是不是合格的基本标准。
我们强调执法为民,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决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不能只考虑自身工作的方便而漠视群众的方便和利益。
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必须坚持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我们的工作正是有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才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全院干警要切实树立保障人权的意识,公正执法,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
坚持执法为民,不能只是一句口号,而要落实到行动上。政法干警执法为民,就是要把手中的权力行使好,把职责履行好,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杜绝乱作为、防止不作为;就是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切实增强公仆意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管理,决不能以管人者自居,搞特权,耍威风,对群众“冷横硬推”、“吃拿卡要”。
还要指出的是,针对当前的执法现状,强调保障人权、热情服务是完全必要的,但要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既要强调人权保障职能,也要发挥专政职能;既要强调热情服务,也要加强社会管理;既要强调文明执法,也要坚持严格执法。这样才能真正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是真正的执法为民。
(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社会的公平正义。党的十六大指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和谐,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推进,法律调整的领域、层面不断拓展,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很多方面的社会矛盾可能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渠道,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人们期望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公平、讨个“说法”,对公正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广大政法干警应当正视群众反映的问题,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
政法干警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合法合理原则。二是必须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三是必须坚持程序公正的原则。
做到公平正义,当前要着力抓好两项工作。一是要认真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严把证据关、法律关。我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一定要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既不能搞有罪推定,也不能简单搬用“疑罪从无”,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上下功夫,在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上下功夫。二是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认真落实审务公开各项规定,以公开促公正,把执法过程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法不公的疑虑,以促进和彰显执法公正。
(四)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其他各项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政法工作做得好不好,政法干警工作成效大不大,最终要看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成效。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服务大局的目标任务,就是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强化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措施,全面发挥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矛盾纠纷、打击预防犯罪、管理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高效公正的法治环境。
政法干警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必须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服务大局与立足本职的关系。二是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三是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四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特别是在处理企业破产、环境污染等案件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复杂因素,既要依法办事,又要确保社会稳定。
(五)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我们的一切成就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今后发展我们的事业也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必须深刻认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一方面,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另一方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和法律。在实际工作中,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起来。
政法干警既是党的忠诚卫士,人民的忠诚卫士,也是法律的忠诚卫士。政法干警必须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决不能动摇。全院的党员干警,要增强党员意识,时刻意识到自己不仅是人民法官,还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不仅要模范遵守法律,还要严格遵守党章,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和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我们院党组将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折不扣、严格认真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三、紧密联系干警思想和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这次教育活动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一)紧密联系思想实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我们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时,要紧密联系自己思想实际,使自己真正在思想上搞清楚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同时,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清廉从政的意识,始终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倾向;牢固树立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意识,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盲目崇拜、片面宣扬西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价值观念的倾向;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及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倾向;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始终坚持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脱离群众、骄傲蛮横、盛气凌人的不良倾向;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意识,始终坚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滥用权力、执法不公的倾向;牢固树立政法工作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始终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单纯业务观点的倾向;牢固树立党性意识,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把党的领导同依法治国对立起来,甚至削弱和淡化党的领导的倾向。通过学习教育,真正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克服,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观念得到更新,使我们成为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的政法队伍。
(二)紧密联系人民法院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除了要在思想上正本清源外,更重要的是要用这这种理念指导我们的工作,促使我们工作根据更加符合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我们必须避免出现学习搞得有声有色但在具体工作中却得不到落实的“两张皮”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的落实。
1、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依法治国理念
全院干警要善于利用各种机会向社会大众宣传依法治国理念。审判业务庭应当增加到乡村、学校公开开庭的次数;立案庭、团组织及综合部门应当适时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活动。
2、注重学习培训,提高干警法律素养
全院干警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打牢严格执法、正确履行职责的思想基础和知识基础。政治处除按照上级要求和本院计划对干警进行岗位培训外,还应为干警的继续深造创造有利条件;各庭室必须建立并认真落实定期业务知识学习制度;研习小组、《法海求索》编委要进一步拓展学习活动的范围、改进学习活动的方式,把学习活动与其他法院、其他单位的联系结合起来,与各阶段的主题结合起来。
3、落实审判公开,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执法公开,是防止执法腐败、促进执法公正的一剂良药。以公开促公正,是一条行之有效的司法经验。我院要坚持在依法保密的前提下,进一步落实能公开则公开的原则,各庭室要按照制度要求落实公开措施。
在落实审判公开的过程中,要十分注重监督机制的完善。纪检监察室要向广汉社会发出欢迎监督的通告,落实社会监督员联系制度;业务庭要加强人民陪审员的使用,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公开开庭审理活动;审监庭、研习小组、院长要抓好案件质量的“三级评查”机制。
4、端正思想观念,落实便民利民举措
我们的权力源自人民,维护人民利益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全院干警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立案庭要认真贯彻本院关于司法救助的规定,确保弱势群众打得起官司;审判庭要研究工作方法,依法加强调查取证,依法运用法律释明权进行诉讼指导,依法保证弱势群众打得赢官司;各部门还要在细节上进行研究,为当事人提供最便捷的服务。
5、加强联系基层,取得群众支持信任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走群众路线是做好法院工作、实现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途径和保证。审判庭要与各乡镇、社区建立密切联系,召开司法员联系会议,召开与基层调解组织联系会议,在送达、取证、调解等方面争取基层组织的支持、帮助,对基层组织在业务、办公条件等方面要提供帮助。
6、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文明廉洁形象
文明执法,既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有助于妥善化解矛盾,密切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各部门在接待当事人时,要按照服务热情、举止文明、态度公允、威严耐心的要求开展工作。业务庭在开展审判活动时要强调司法礼仪。各部门还要营造文明执法的外在氛围,办公室在与各部门协商后负责统一规划落实。
执法者是否清正廉洁,是执法为公还是执法为私的集中体现。保持清正廉洁是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的严格要求。纪检监察室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政治处要建立起干警司法档案制度;各庭室要加强内部管理,警钟长鸣。
7、坚持秉公执法,落实公正效率要求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实现公平正义,要坚持秉公执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业务庭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必须按照这些要求,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正义。各庭要根据本院主审法官制的特点,着重研究如何统一相同案件相同处理的机制,如何平衡相同情节罪犯的量刑问题。执行庭要在提高执行效率上抓出实效。
8、树立大局观念,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服务大局,就是要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全体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必须摈弃就案办案的思维,在立足本职和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前提下,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要认真加强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刑事审判要对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加大打击力度,确保社会秩序稳定;对犯罪情节较轻依法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和未成年犯要开展定期回访工作,加强教育帮扶工作,促使其改邪归正。行政审判要把握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和维护行政执法权威并重的思想,确保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加强与行政机关的交流沟通。立案庭要认真开展信访接待工作,尽可能息诉息访。各庭室还要加强信息意识,对涉及稳定的事项要按照规定及时报送,确保信息畅通。
9、坚持党的领导,履行法院神圣职责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全院干警必须深刻认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具体地说,就是要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安排。
我院要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积极吸纳合格同志进行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增强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总之,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要严格按照上级和院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通过这次教育活动,切实改进我们的学风和工作作风,真正做到人人过关、人人合格,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项具体要求落实到我们的具体工作中去。
同志们,我们这次教育活动没有搞好,出了一些问题。但我们也应当看到,我们广汉法院的基础还是好的,决大多数同志还是政治可靠、业务优良、纪律严明的,我们应当有信心、有决心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好,我们能够变坏事为好事,继续争创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