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美国共和党小布什和民主党戈尔之间的总统竟选,其精彩激烈,悬念迭起,惊心动魄,至今在世人的头脑中仍记忆犹新。
一、微小的差距
2000年 11月7日计票开始,小布什、戈尔的得票互相领先,一路追逐。双方都拿下自己的"票仓"州和估计获胜州。随着点票进行,到了半夜一点,其他各州选票结果大致清楚,此时佛罗里达成了双方的生死之州,谁赢得佛罗里达州,总统宝座就非他莫属。
美国东部时间8日凌晨2点,CNN宣称小布什赢了佛罗里达州,从而以271张选举人票险胜戈尔。戈尔按大选惯例打电话给小布什,承认自己败北并祝贺对手当选,表示愿在新总统的领导下为美国人民服务。“小布什赢了!”的头条新闻也在报馆里开印。世界各国领袖纷纷发来贺电,争先恐后向新总统示好。戈尔打完电话后,驱车前往田纳西州州议会大厦,准备公开认输。就在戈尔的车队快要到达目的地时,负责佛罗里达选举事务的州检察长(民主党人)电告戈尔:且慢承认失败,因为戈尔与布什所得选票的差距不到0.5%,根据佛罗里达州选举法,这种情况需要重新计票。戈尔绝路逢生,决定继续竞选!马上又打电话给小布什,宣布收回认输和祝贺。小布什正准备向几尽狂热的支持者发表胜利演讲,当即惊得目瞪口呆。各国领袖也很尴尬,又纷纷收回祝贺。
二、诉讼
现在,全美国,甚至全世界的目光都盯住佛罗里达州。共和、民主两党耗资30亿美元的选战,拼到最后,会是一千多张选票决定总统花落谁家。11月8日下午,佛罗里达完成了67个县的计票工作:在大约6百万张选民票中,布什赢得2,909,135张,戈尔赢得2,907,351张,其他候选人共得139,616张,布什仅比戈尔多得1,784张选民票(相当于佛罗里达选票总数的0.0299%)!对戈尔及其支持者来说,这不到二千票的微小差距,充满了扭转乾坤的希望。他们相信,通过对选票的重新计算,可能会改变选举结果。但对布什来说,自然不肯放弃到手的胜利果实。于是,佛罗里达计票还未结束,计票纠纷就引发了十几桩诉讼案,官司从佛罗里达州地方法院一直打到联邦最高法院。
佛罗里达州选举法规定,如果候选人所得的选票差距在0.5%以内,各选区(县)选举委员会必须重新机器计票一次。另外,候选人有权在选举结束后72小时内提出人工重新计票的要求,由县选举委员会决定是否可行。该选举法还规定,在大选结束后7日内,各县选举委员会须将选举结果上报州务卿办公室,由州务卿将选举结果[包括大选日后10日寄达的“通讯选票”汇总]确认和签署,再宣布全州的选举结果,从而决定本州25张总统选举人票的归属。11月10日,佛罗里达州各县完成了机器重新计票,布什仍然领先,但与戈尔的差距缩小为难以想象的327票!这一情形促使戈尔要求对棕榈滩县等若干属于民主党势力范围的选区进行人工重新计票。11月12日,布什不甘示弱,向佛罗里达州联邦地区法院提出紧急申请,请求法院下令立即停止人工计票,理由是:(1)只在部分县进行人工重新计票,必然造成州内选票统计中事实上的不平等,违背了联邦宪法第14条修正案中平等法律保护条款;(2)人工计票可能比机器计票更易出错,其结果更不可靠;(3)局部的人工重新计票会引发全州性的重新计票,甚至导致全国性的重新计票,从而否定已有的大选结果。但是,地区法院以人工计票属州法管辖范围,联邦法院不能随意干预为由,拒绝了布什的要求。布什向在亚特兰大的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16日,该院以同样理由驳回其上诉。
与此同时,共和党人也开始主动出击。州务卿、共和党人哈里斯女士宣布,11月14日(大选日后第7天)是各县上报选举结果的最后期限,逾时概不接受。哈里斯依法办事,民主党人却难以接受。因为棕榈滩等县人工计票刚刚开始,不可能在法定的计票期内完成人工计票。民主党控制的棕榈滩等县立即向州法院提出紧急请求,要求给予宽限。失败后,它们上诉到佛罗里达最高法院,要求阻止哈里斯在法院判决之前签署任何选举结果,此举终获成功。
11月20日,佛罗里达最高法院宣布:棕榈滩等县可以继续进行人工计票,但计票结果必须在5日内(11月26日下午5时前)上报给州务卿,后者必须将这些结果包括在州大选的最后结果中。
这个结果是民主党的一个重要胜利,但要在5天内完成几十万张选票的人工统计谈何容易!人工计票的第二天,一桶冷水就当头泼向了民主党人。11月23日,四个进行人工计票县之一的迈阿密—戴得县选举委员会突然决定:他们将停止人工重新计票,因为无法在5日内完成该县的人工计票工作。对此,民主党方面立即向佛罗里达最高法院提出紧急申请,要其下令该县立即恢复人工重新计票。但这一次,他们未能如愿以偿。
11月26日下午5时,是人工重新计票的截止时间。只有一个县完成了人工重新计票。当晚,哈里斯正式签署了佛罗里达州的选举结果:布什赢得2,912,790票,戈尔赢得2,912,253票,布什以537票领先。哈里斯拒绝了迈阿密-戴得和棕榈滩两县的人工计票结果(戈尔在两县分别净增选票168张和215张),理由是前者报来的只是部分统计结果,后者则超过了截止时间,尽管仅仅晚了几个小时。对民主党来说,这几乎是一张死刑裁决书。但戈尔阵营决不服输,次日,他们向佛罗里达巡回法院提出紧急申请,请求法院下令哈里斯接受上述两县人工计票的结果,并命令迈阿密-戴得县完成人工计票。12月3和4日,法院作出了不利于戈尔的决定:下令两县将有争议的选票运到法院备查,但未同意恢复戴得县的人工计票。
当戈尔方面还在为维持人工计票而苦苦挣扎时,布什却采取了孤注一掷的战略,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要求审查21日佛州最高法院决定的合法性,此举对民主党人无疑是釜底抽薪!24日,最高法院接受了这一案件,决定在12月1日开庭。这样,全世界的眼光便从佛罗里达转向了华盛顿的最高法院。在法庭上,布什方面称,根据美国宪法和1887年《选举人票计算条例》,州议会有权决定各州总统选举人产生的方式,在选票出现纠纷时,应按大选前制定的法律解决。而现在,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的决定却改变了原定的计票程序和时间表,不仅违反了1887年的《选举人票计算条例》,而且也违反了宪法第14条修正案中的正当程序的原则(即未经正当法律程序,各州不能剥夺公民享有的联邦权利)。
戈尔的律师反驳说,人工计票是佛罗里达选举法认可的一项正常计票程序,旨在获得一个公正的结果。由于州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语焉不详,造成理解上的差异和运用中的矛盾,为此,州最高法院有权对其进行解释,这种做法既未损害州法和公民的权利,也不违反正当的法律程序,所以不存在州法院越权的问题,最高法院不应干预。
三天后(12月4日),联邦最高法院以9比0作出判决。它对布什和戈尔的分歧不置可否,以州最高法院没有说明其决定的法律基础,也未论及它与联邦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为由,“搁置”了佛罗里达最高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发回”,最高法院虽未作出直接裁定,但这一决定表明,它拥有干预的权利。
就在同一天,佛罗里达巡回法院也对戈尔方面的上诉作出了判决,结果令民主党人大失所望。法院认为,戈尔方面缺少足够的具体证据,说明人工计票有可能改变现有的选举结果,州法中也未规定州务卿必须接受不完整的计票结果,所以,法庭不能强迫迈阿密-戴得县恢复人工计票,也不能否决哈里斯已签署的选举结果。显然,选票争执的天平开始摆向共和党,但戈尔仍然不放弃最后的一线生机,再次寄希望于佛罗里达最高法院的干预。
12月8日,佛罗里达最高法院以4比3的票数,部分推翻了巡回法院的决定,明确棕榈滩的计票结果和迈阿密-戴得县不完整的计票结果都应该包括在最终的统计结果(这使戈尔与布什的差距缩小到154票!),并下令在全州范围内(总共63个县,除已经完成人工计票的三个县外)人工统计大约6万张漏选票,但它并未确定何为漏选票的标准。这无疑给予了戈尔最后一次机会。布什方面岂能善罢甘休,遂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紧急上诉。
12月9日上午,就在佛罗里达各县刚开始人工统计漏选票两小时,最高法院突然发出紧急命令,要求佛罗里达立即停止人工计票,宣布12月11日再次举行法庭辩论,并将此案正式定名为布什诉戈尔案。
在12月11日的庭辩中,布什方面的律师主要强调两点:其一,佛罗里达最高法院下令对有争议选票进行人工计票,并由巡回法院来制定计票标准的决定,违反了宪法第2条总统选举人产生条款和1887年《选举人票计算条例》的"安全港"条款;其二,缺少统一标准人工重新计票违反了宪法第14条修正案的平等法律保护和正当程序条款。
戈尔的律师则强调,佛罗里达最高法院的决定是对佛罗里达选举法的合理解释,它没有制定新的法律,只是补救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联邦最高法院应该尊重州法院的判决。
三、最高法院一锤定音
次日晚,在万众瞩目中,最高法院与9日下达紧急命令时完全一样的5比4作出了裁定,“推翻佛州最高法院命令继续人工计票的决定”。法院多数意见认为,佛州高院的判决存在着宪法问题,违反了平等法律保护条款,必须给予上诉一方(布什阵营)补救。他们的裁决理由如下:(1)一旦州法律授予州居民有权选举总统选举人,这一选举权就成为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2)如果州政府的行为损害了这一基本权利,联邦法院应对这些行为进行严格的司法审查;(3)在本案中,佛罗里达的法律以及州法院均未给出一个明确的标准,来进行第二次重新(手工)计票,并且确保每一投票均能以一种平等的方式公平、准确地统计;(4)因此,第二次重新计票,即手工计票,违反了宪法第14条修正案所要求的平等保护,以及为正当程序所要求的公正对待每一个投票者。
四、结局
最高法院的裁定,使戈尔失去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据盖洛普民意调查显示,在审理布什诉戈尔案之前,超过70%的被访问者(包括布什和戈尔阵营的人)认为最高法院是解决选举纠纷最值得信赖的机构,并且能够对案件作出公平判决。最高法院判决后第二天的一项民意测验显示,80%的民众准备接受布什为他们的总统。12月13日晚,戈尔向布什承认失败,并发表了感人的电视讲话。
五、思考
民选的总统最终却由非民选的最高法院来决定,而美国人民也认为“最高法院是解决选举纠纷最值得信赖的机构,并且能够对案件作出公平判决。”可见最高法院在美国民众的心中占有多么重要的地位!美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和各州都有自己的法律和法院,但美国并未因此而沦为一盘散沙或陷入内乱,除南北战争外,再未发生内站。维系一个统一、完整、强大的美国的根本基础在于美国的宪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也是世界上寿命最长的宪法,从开国元勋华盛顿、亚当斯、汉密尔顿等精心设计,制定实施,一直沿用至今。美国宪法之所以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源于美国人民对宪法的维护和最高法院对宪法的守护。人民把最高法院视为宪法的保护神,视为人民自由、民主、人权的维护者。正如戈尔演说所体现出的对法治的尊重:“现在最高法院已经说话。尽管我不同意法院的判决,但我接受它。”这句话充分显示了最高法院在美国人民心目中的权威地位:它作出的判决可能出错,可能不被认同,但只要是最高法院作出,任何政党、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必须尊重、服从。如此崇高的法律信仰,不得不令人叹服!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地区,美国是当今综合实力最为强大的超级大国,但象美国这样民主、平等的总统竞选并非多数,特别是选举中的纠纷最终由法院裁决并一锤定音更是凤毛麟角。相对于有的国家实行独裁统治或虚假竞选或因总统竞选而发生罢工、游行甚至动乱,孰优孰劣一目了然,美国人的法治精神不得不令人敬慕!
正如一位学者所言,美国成功的秘密不在于华尔街,也不在于硅谷,不在于空军,也不在于海军,不在于言论自由,也不在于自由市场……其秘密在于长盛不衰的法治及其背后的制度。美国强大的真正力量在于:“美国所继承的良好的法律与制度体系------有人说,这是一套由天才们设计,并可由蠢才们运作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