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强化队伍监察管理
为了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我院坚持反腐倡廉,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严格执行省高院制定的《八项纪律》、《十个严禁》、《警车使用五条禁令》,不断推进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今年来,按照省高院制定的《八项纪律》、《十个严禁》、《警车使用五条禁令》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十余项,尤其严格警车使用管理制度,认真抓好制度落实,强化庭室管理职责,避免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
二、加大教育宣传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的省高院制定的《八项纪律》、《十个严禁》、《警车使用五条禁令》的要求,结合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拓宽教育渠道,重点抓好警示教育、示范教育、传统教育与专项整改教育活动,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认真开展廉政谈话,严肃组织纪律
认真开展对新选拔干部谈话,对新选拔的3名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要求廉洁自律,文明服务,确保工作公正和高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院领导对相关庭室干部2人进行了诫勉督导谈话。8月下旬,开展了以庭室为单位的清理检查工作,要求每名干警结合工作、生活实际述职述廉,人人过关,以保证队伍清正廉洁,作风逗硬,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格落实交办任务,责任追究逗硬。
为确保优质高效的工作质量,对不严格落实交办工作的责任人员,在司法档案中记载,一次记录,两次警告,三次中层干部应引咎辞职或免职,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