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纠纷一朝解 当事双方皆心服
唐某申请执行胡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过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近日执行完毕,这起因当事人感情纠葛导致的十年纠纷终于彻底解决。唐某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当事双方都寄来感谢信,称赞办案法官敬业、秉公的工作作风。
唐某与胡某(1974年入伍,1998年复员)经人介绍相识恋爱,1981年11月登记结婚,翌年生育一女,婚后初期感情较好。后因双方感情不和,胡某于1996年1月转移财产。1996年胡某两次向本院起诉离婚,经劝解均撤诉。1997年至1999年,胡某又两次起诉离婚,唐某坚持夫妻感情至深,本院基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判决不准离婚。胡某提起上诉,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期间胡某复员回到原籍四川省渠县,未回广汉家中居住,领取复员费114000元,全部占为己有,未履行丈夫和父亲的职责。唐某以失业、多病,与女儿生活艰难,唐某以胡某的对家庭、子女极不负责,导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去年3月诉至本院请求离婚,要求胡某给付复员费、扶养费。经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我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等规定,缺席判决准予唐某与胡某离婚,胡某给付唐某复员费37000元、生活困难帮助费20000元。判决生效后,唐某申请执行。
在审理唐某与胡某离婚纠纷案件中,双方情绪激动,多次发生争吵,并借故与审判人员发生争执,经常找院领导缠访。我院领导和办案法官本着一心为民的思想,反复耐心做好疏导劝解工作,一次次化解矛盾。尤其在执行过程中,因胡某下落不明,唐某情绪几次失控,曾以死相逼。院领导高度重视本案执行工作,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王善明、汪梅等老同志认真办理。法官们不畏艰辛,十余次到胡某原籍、可能居住地调查了解,积极查找执行线索,终于发现胡某在新都的居住地,查清了胡某财产情况,同时核实了唐某诉讼中规避隐匿的资产,并通过调解沟通,使双方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胡某一次性给付唐某20000元,使案件顺利执结。
正如胡某寄来的感谢信中所写:“10年离婚案件是一桩疑难案子,解决起来难度较大,但是贵院不畏艰难,排除阻力,调集有力人员打攻坚战,通过艰苦努力,最终攻破了堡垒,这是院领导指导有方和王善明等法官努力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