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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礼物寄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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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6-10-24 15:36:07 打印 字号: | |
  小小礼物寄深情

  二00六年九月五日下午,一位少女顶着烈日、满头大汗地来到我院执行庭法官叶成俊、汪梅同志的办公室,满怀深情地送给二位法官一张用红纸写的感谢信和一袋自家种的花生,感谢法官为她解决了生活困难。

  这位女孩名叫曾俊杰(原名凌祖美),今年十五岁,系广汉市和兴镇中学初三学生,父母离异,因父亲未按期支付其抚养费而申请我院强制执行。经叶、汪二位法官调查了解,曾俊杰是一位勤奋、刻苦的学生,每学期都要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她的父亲系低保户,体弱多病,其母系广汉市和兴镇新民村一社村民,一九九六年离异后靠种田独自抚养曾俊杰至今。曾俊杰父母双方贫困的现状摆在了法官们的面前,本案要强制执行是不可能的。尽管如此,总不能让年仅十五岁、成绩优秀的曾俊杰失学吧,这不仅毁掉了孩子的前途,也给社会增加了负担。在认真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后,法官们找来了曾俊杰的父母,从有利于曾俊杰健康成长的角度给他们反复地、耐心地作思想工作,双方终于自愿达成了从二00六年八月三十日起每月由其父亲支付抚养费160元,并当场支付本期130元学费的协议。结案后,当法官们翻看着那记录着曾俊杰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历程的一张张奖状时,都被她积极进取的精神所感动,为了解决曾俊杰母女俩目前的困难、鼓励其更加努力地学习,广汉市人民法院支助了曾俊杰1000元作为学习、生活费用。于是,就出现了女孩冒着烈日、利用体育课时间请假送感谢信、花生的感人场面。

  通过本案的圆满处理,我们应该看到,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学习,我院干警在思想上、行动上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仅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还把“执法为民”理念切实运用到审判实践中去,全心全意为每一位当事人服务、服好务。
责任编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