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全省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及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德中法(2006 )121号文件精神,根据我院德广法(2006 )70号文件的安排,结合我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进程,我院于2006年7月28日下午,组织全院干警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知识竞赛活动。以支部为单位,每个支部抽3人组队,全院四个支部积极选派了12名选手参加了竞赛。
竞赛开始前,副院长、竞赛领导小组副组长肖洪琪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组织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竞赛活动既是对前阶段学习情况的一次检查又是全院干警共同学习的一次机会,要求参赛选手积极认真地回答问题,同时对所有参赛选手进行了鼓励。
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知识竞赛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问答》为基本内容,选取了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相关内容。院知识竞赛领导小组根据这些内容,出了必答题和抢答题两种题型。各参赛队队员精心准备在整个竞赛过程中,充分发扬团队精神,积极认真地回答主持人所提出的每一个问题。抢答过程把竞赛活动推向高涨,参赛队员积极抢答.未参赛干警呐喊助威,准确无误的回答受到好评和热烈鼓掌,竞赛活动既紧张激烈又生动活泼。形成了参赛队员与参加活动的同志在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上的互动。增强了学习的趣味性和参与性。
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竞赛,第一支部取得了第一名。第二支部取得了第二名。比赛结束后,副院长徐勇,党组成员周余清分别给第三、四支部参赛人员颁发了参赛奖金。副院长黄昌平给第二名颁发了奖金,副院长肖洪琪给第一名颁发了奖金。
200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