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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业外生活
■兰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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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6-01-24 16:18:20 打印 字号: | |
  广汉法院的上下班纪律严明,在广汉市各机关单位乃至整个德阳市范围都是有名的,连续被法院系统和市委市政府评为模范法院和文明单位。广汉法院上班时间各项工作井然有序,法官们都认真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下班时间到了,略带疲倦的法官们走出法院大门,和普通百姓一样投入到日常生活中,匆匆地赶到学校、幼儿园接年幼的孩子,孩子大点的家长则赶忙回家给要上晚自习的孩子做晚饭,当然也有个别法官赴了饭局进了茶楼,或是推杯换盏,或是酣战四方城。

  身为法官,我们该要什么样的业外生活?

  2001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目的就是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因为法官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条件,是人民法院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的重要保障。基本准则的第六章就专门规定了法官应该约束业外活动,其中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更是明确规定:法官从事各种职务活动,应当避免使公众对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避免影响法官职责的正常履行,避免对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法官必须杜绝与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良好习惯相违背的,可能影响法官形象和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和行为。

  可见,对法官的要求是相当严厉的,为维护法官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洁的形象,法官的业外生活应循规蹈矩、谨小慎微,杜绝一切不良嗜好,甚至要避免公众对法官的操行产生一点点合理的怀疑。

  这样要求法官也未免过于苛刻,那么我们先从一个典故说起。

  大家都知道古希腊的恺撒是盖世英雄,对其妻子了解的却不多。恺撒的妻子庞贝亚与人有了外遇,有一次,罗马举行波娜女神纪念仪式,依当时的习俗,男人必须离开家中,庞贝亚的情夫克罗地亚斯便利用这个机会溜进恺撒家中与庞贝亚私会,不巧,这事被庞贝亚的侍女发现了。很快消息便不径儿而走,闹得满城风雨,最终家事闹上了法庭。在法庭上,恺撒作出了两件惊人的事情,一是拒不承认妻子与人有染,二是当庭休妻。法官问他,你既然不承认妻子与人有染的事实,为什么还要休妻?恺撒回答说:“除非我的妻子连被人怀疑都没有!”一方面,恺撒拒绝承认妻子红杏出墙,另一方面,仅仅因为妻子的贞操被人怀疑,只有作出休妻的决断。

  虽然恺撒没有做过皇帝,后人还是把这个典故叫做“皇后的贞操不容怀疑”,把法官比作皇后当然有些勉强,仔细推敲起来还是有一定道理。法官在当代法治社会中身份特殊,起着重要的作用。司法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作为司法活动主体的法官,必须要有良好道德素质,否则正义便难以实现。所谓: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纵观世界,在西方人们把法官比作“仅次于上帝的人”,“慈父般的人物”等,以“完人”的标准要求法官。美国律师协会公布的模范法官伦理规范第二条亦明确规定:“法官应在一切活动中避免不当或表面不当的行为”,连表面不当也不行,足见公众对法官职业操守要求之高,这一点与最高人民法院职业道德准则规定的“避免使公众对法官的公正司法或清正廉洁产生的合理怀疑”是完全吻合的,说明这是世界各国对法官职业操守通行要求,我国最高法院的规定完全与国际接轨。

  前不久看了一篇报道,对我们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深感忧虑,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创一支优秀的法官队伍的道路还任重道远。2006年1月23日《成都商报》《成都晚报》相继转载了《民主与法制时报》的一篇文章,题目是《法院开大会,法官大呼“扭送院长”》,事发湖南省双峰法院,姑且不论当时是怎样的一场闹剧,据报纸事后披露的该院院长的“十条问题”,我记得的就有:包养情妇,带领现任院长的法院干警打砸其原任院长的法院办公室,经济问题等,就这样的法官混迹于我们的法官队伍,不仅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声誉和法官形象,而且严重地损害了法院裁判的公信度。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在当代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各种消极因素对法官队伍的影响和侵蚀越来越严重。在转型时期的中国,由于旧的社会规范机制正处于变动不居的整合过程中,公众对法官的司法公正和清正廉洁日益关注。

  其实,在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法院系统还是涌现出了许许多多优秀的人物,他们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无限热爱,对司法公正无限追求,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期优秀法官的崭新内涵。其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宋鱼水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具有强烈的时代性和广泛的代表性,是全国广大法官学习的榜样。大家对宋鱼水“辨析法理,胜败皆服”的先进事迹耳熟能详,当我看完《时代先锋宋鱼水》后,不仅对其扎实有效的工作业绩,高效文明的审判作风和高尚品德有了深刻了解,也让我了解到了八小时以外的宋鱼水。

  文章说,下了法庭的宋鱼水是极端负责的家庭主妇,在家里是慈爱的母亲和贤良的妻子。她虽然得到了很多“十大”“杰出”之类的荣誉,每天照样地平静地刷完碗,给儿子洗好苹果才出门上班。我看了她自己写的报告《始终铭记人民法官的职责》之后非常感动,她自己写道:自己刚独立办案那年,工作特别忙,爱人又在远郊县工作,只好狠心把不满周岁的儿子送回山东老家,等忙完了工作回去看儿子时,儿子紧紧地贴在姥姥的怀里,不认识自己的妈妈了。在泪光中,时间仿佛凝固了。后来,为了孩子有完整的母爱,宋鱼水毅然把孩子带回北京。多么令人感动的母爱啊,这正是一个优秀法官所具有的品质。

  还有就是,宋鱼水的勤奋和努力在海淀区法院是出了名的,在茶余饭后,别人休息她学习,上下班坐车时间,她也要利用起来学外语。晚上,她整理笔记阅读资料,睡得很晚。在她的影响下,海淀区法院的很多年轻人都乐于学习钻研,在这样的氛围中,知识产权庭的论文在全国获奖,判例被最高法院公报刊载。

  这只是宋鱼水法官业外生活的两个事迹,她公正不阿、清正廉洁,下班后从不接受任何当事人和律师的吃请,正是因为宋鱼水端正了自己的生活态度,甘于寂寞和孤独,才能以满腔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创造出轰轰烈烈的业绩。

  有人这样说过:法官是寂寞和孤独的。对法官来说,寂寞与孤独不仅是一种生存状态,而更是一种职业需要和角色责任,更是一种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因为,法官是公平的使者、正义的化身、法律的守护神;在法官身上闪烁着法治文明的光芒,寄托着人民群众的法律信仰。

  适度的寂寞和孤独,会使法官与世人保持距离,永远使自己处在中立者的位置,独立思考,居中裁判,免受外界的影响;会使法官远离世俗,摆脱名利的困扰而忠诚奉法,全身心地追求公平与正义。

  法官的寂寞与孤独,其实也是对自己的一种约束,特别是对自己业外活动、对自己私生活的一种自我规范。要在一定程度上远离喧闹的人群,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减少应酬,永远保持自己性情的冷静与人格的独立;要约束自己的生活方式,远离纸醉金迷、灯红酒绿和声色犬马,谨慎涉足娱乐场所,独善其身,我行我素,保持一种法官公正形象和神秘的美感。

  当然,法官并不属于清贫,法官也需要与身份相配的物质保障,也需要与常人一样的情感生活。法官没必要拒绝新潮与时尚,但必须远离腐败与庸俗。

广汉法院为了加强法院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勤政廉政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作风严明、无私奉献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专门制定了《干警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的若干规定》,从制度上约束干警的业内业外行为,用严格的制度来管理好队伍。为丰富法官的业外生活,院党组大胆地提出创“学习型”法院的思路,成功搭建了法院网站、研习小组和《法海求索》三个平台,让法官充分展现自己的才华,把大家的兴趣爱好从麻将桌引导到书桌上,使工作和学习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涌现了许多爱学习的年轻人,通过努力学习,逐渐走上了重要的审判工作岗位,广汉法院的审判质量年年在全德阳市范围内名列前茅,多篇调研文章在论文比赛中获奖,各项体育运动也开展得有声有色。
责任编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