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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人民法院执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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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6-06-27 10:34:52 打印 字号: | |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司法权威和构建和谐社会,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委[中政发{2005}52号]文件《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法院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执行威慑机制。确保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我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被执行单位和个人履行法律义务,直至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同时敦促所有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被执行单位和个人引以为戒,及时.主动.依法履行法律义务。人民法院还将继续采取上网公布.新闻曝光.发布执行公告.限制高消费.悬赏举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告所有逃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 .现决定对下列应当履行义务而未履行的被执行人予以公告,并列入互联网《广汉市人民法院网》被执行人名录。

1、唐洪高,男,住广汉市北外乡高桥村三社,涉案标的106183元。

2、朱平,男,住广汉市雒城镇中北街42号附10—11号,涉案标的40余万 

  元。

3、成都市华兴民族用品贸易公司,涉案标的268278元。

4、四川连山春酒厂,涉案标的272000元。

5、唐云峰,男,住广汉市连山镇广东街居民楼3—14号,黄如兴,男,住

     广汉市雒城镇汉口路一段育松菀二幢3单元4—2号,涉案标的60556元。

6、补世招,男,住广汉市雒城镇下东街鸿康一幢1—3/b_c,涉案标的

     82673元。

7、周建国,男,住广汉市南兴镇仁义村九社,涉案标的14余万元。

8、王家谊,男,住广汉市雒城镇长沙路东二段38号b单元2楼2号,涉案标

     的87000元。

9、陈瑞仙,女,住广汉市新平镇永兴村8社,涉案标的14500元。

10、唐宽,男,住广汉市南兴镇农胜村九社,涉案标的65000元。

11、刘昌军,男,户籍登记住所广汉市西外乡高涧村11社,现住广汉市雒城镇佛山路金雁a幢2单元4—1号,涉案标的36000元。

12、薛峰,男,陈明玉,女,二被执行人系母子关系,户籍登记住所广汉市南丰镇永丰村3社,现住德阳市旌阳区庆云小区3幢1单元1—1号,涉案标的38000元。

13、韩德锦,男,户籍登记住所广汉市连山镇绵远路西段55号,现暂住名山县联江镇土墩村,涉案标的20000元。

14、四川省广汉市宏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稼润实业有限公司,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陈新建,涉案标的11385110元。

15、刘传建,男,住广汉市南兴镇兴华东街,涉案标的4000元。

16、李小英,女,住广汉市向阳镇张华村五社,涉案标的2800元。

17、肖佑润,男,住广汉市和兴镇平原村十社,涉案标的4737元。

18、广汉市金蒂建筑公司二案,法定代表人:许必模,涉案标的分别为,〈1〉47242元,〈2〉210143元。

19、四川士百达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航,涉案标的204283元。

20、辜运康,女,住广汉市东南乡大塘村9社,涉案标的2300元。

21、陈小华,男,住广汉市南兴镇米花村8社,涉案标的12603元。

22、蔡长伦,男,住广汉市向阳镇张化村6社,涉案标的102635元。

23、龙聚东,男,住什邡市八角镇新拱村2社,涉案标的17615元。

24、张燕,女,住广汉市万福镇京皇村3社,涉案标的45334元。

25、陈玉堂,男,住广汉市金轮镇金奄村5社,涉案标的87231元。

26、杨万银〈又名杨俊〉,男,住广汉市金鱼镇月湾村7社,涉案标的9000元。

27、广汉市国际工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共计10案〉,法定代表人:杨本友,涉案标的14663935元。

28、邓光华,男〈系广汉市向阳瓶盖厂厂长〉,住广汉市向阳镇顺江路22号,涉案标的30余万元。

  以上被公告的被执行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本院执行局履行给付义务,逾期不自动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和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按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论处。

             特此公告

                         广汉市人民法院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广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电话:5223387,5223313。
责任编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