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专项整改为动力 努力提高刑事审判能力
今年以来,广汉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全面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积极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法治意识,以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刑事审判能力,坚决依法打击犯罪、保障人权,保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不受侵害,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好务。
一、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量。
刑事审判庭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依法独立公正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严格把好庭前准备、开庭和裁判文书的每道程序和每个环节,坚持做到定罪量刑的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切实提高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今年以来,刑庭收案122件,结案105件,结案率为80.77%,收结案数同比上升12.96%、14.13%。其中,上诉案件15件,已结案8件,全部维持。
二、树立人权保障意识和证据意识,坚决落实“有罪则判,无罪放人”的要求。
在刑事审判中,广汉法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的司法解释,规范刑事案件庭审行为,充分听取被告人关于罪轻或者无罪的辩解和辩护人的意见。对于证明被告人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都做到依法调查、核实,切实保障被告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今年4月,刑庭认真组织学习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刑事证据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4月22日,刑庭还邀请到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的有关部门的同志,进一步对《意见》展开研讨。研讨中,与会人员围绕惩罚犯罪与人权保障发生冲突时应该如何处理;讯问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如何录音、录像时,如何保证录音、录像的真实性、完整性;如何运用“无罪推定”原则;证人、侦察人员在何种条件下必须出庭作证;被告人以非法取证为由翻供翻证,侦察人员应作出合理解释应如何把握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通过研讨,三机关对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打击犯罪与人权保障并得的意识进一步加强,有效促进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
三、规范审判活动 严肃审判作风
刑事审判活动是我们充分运用刑事审判权利的载体及内容体现,规范的审判活动不仅仅是法律上的要求,它实质上将整个审判过程有序、成熟、完整、流畅且重点突出。
在审判中,刑庭注重从言谈举止、行为规范入手,强化司法的规范与严肃。审判员做到着装整洁。庭审中,审判人员用语应规范,言简意赅。强化庭审调控能力,严格按照刑诉法的规定,逐一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宣判的顺序进行。
4月8日,广汉法院与检察院就加强刑事审判公开召开联席会。通过法检的。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转变司法理念,提高庭审和裁判、公诉文书质量,是加强刑事审判公开的主要内容。要转变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树立正当程序观念;审判不仅要做到审和宣判的形式公开,还要做到审判的实质公开。对于复杂、疑难案件与简易案件应有所区分。法庭辩论要有针对性,通过辩论来发现案件存在的问题。加强司法公开,必须注重司法礼仪,彰显司法公信力。
四、强化责任意识,确保裁判公正。
刑庭在针对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一般较复杂或重大,在审理中,充分发挥合议庭的作用,合议庭成员认真履行庭审、阅卷、合议等职责,对每一起事实和每一件证据以及所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款,逐一进行评议。对事实、证据进行深入审查、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坚持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有机统一,依法公正地作出裁判结论。
为体现司法公开,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中,制作民事原告的权利告知书,并送达给民事原告,让当事人清楚自己的权利,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继续坚持缓刑罪犯回访制度。为巩固审判成果,及时了解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的表现,达到惩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目的。去年以来,刑庭共对34人判处缓刑,近日,我们已在社会、学校、家庭的配合下,对以上34人的表现进行回访。从回访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的表现较好。
为改进裁判文书写作,使之更具说理性,刑庭制定了刑事案件诉讼文书写作考核标准,一是对简单案件裁判文书的进一步简化,即对犯罪事实清楚、简单的案件制作判决书时,突出重点,去掉一些套话,直接写明审判查明的犯罪事实,通过质证予以确认的证据,判决理由及判决结果。二是对复杂案件裁判文书的改进。刑庭主要是在第二方面作改进,即对复杂案件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进一步增强,列举证据作到完备、详尽,清晰、明了,在证据认证上加大阐述内容,从而改变刑事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流于形式,简单化的弊病。
五、化解社会矛盾 加强调解工作
刑庭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安定。对于自诉案件的审理是花费了比一般公诉案件更大的精力进行的,由于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自诉案件在数量上是逐年增多,而相应的证据收集难度加大,矛盾也更突出。对众多的自诉案件来说,打击犯罪不是关键,如何妥善地化解社会矛盾才是案件的重点。如自诉人陈先珍诉被告人吴继松故意伤害一案,该案由于自诉人与被告人系邻里关系,因一些琐事没有处理好,致使两家一直不能和睦相处,在案件审理中,刑庭在本着化解矛盾、减小社会冲突的基础上对该案进行了多次调解,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对双方的教育,使他们认识到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在其余一些自诉案件中,我们也不是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就简单地作出逮捕决定,进而简单地判决,而针对大多的邻里矛盾,总是进行大量的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协议,避免了邻里矛盾的进一步升级,维护了社会安定团结。
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针对时下青少年法制观念不强,一些学生精神空虚、行为失范而极易误入毒品等违法犯罪歧途的情况,为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应广汉市三水镇中学和市二职中的邀请,刑庭先后于2005年4月7日、4月29日,就一起抢劫案和贩毒案到以上两个学校进行现场开庭,广大师生在旁听完庭审后,纷纷表示,通过旁听直观的庭审过程,懂得了法律的威严,也了解了审判知识。同学们一致认为,只有同一切犯罪行为做斗争,知法、守法,才能做一名品行良好的新时代优秀学生。通过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警示和预防了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