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服务
中国从古至今的历史中,当政者提出了许多执政的准则,如“父母官”、“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等,在掌权者与百姓的关系上,其基本定位是官高于民,官决定民的命运;出于维护统治秩序,合理疏导百姓的反作用力,也包含了一些为民做主的要求。从中国近现代起,中国共产党依据科学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经过长期的革命战争,逐步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创立了毛泽东思想。在执政者与普通百姓的关系上,毛泽东在1944年提出了著名的“为人民服务”思想,他将执政者明确放到了低于普通百姓的地位,把执政的目的归结为“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人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经过邓小平,到江泽民同志最终提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而其中“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则是对“为人民服务”思想的进一步深化与发展。至此,在中国现实政治生活中,执政是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理论认识得到了充分地确立。这也为所有干部的执政行为作出了理论上的说明与指导。
然而,在众多党员干部的现实生活中,仍存在着一些严重的问题,如“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贪图享受”等。这些问题,一是不能体现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目的,甚至根本背离;二是它将严重威胁到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因此,中共中央慎重地提出了在全国范围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整顿,目的即在于再一次在全党统一思想,加深广大党员的理论认识,使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得以端正,懂得“三个代表”、“执政为民”和“为人民服务”。
作为共产党员,我们所处的地位决定了我们将引领社会发展的方向,将对社会前进的步伐起着无比重要的、或推动或阻碍的作用,这其中推动与阻碍必然是二者居其一,没有第三种可能。假使我们无所作为,由于共产党人所处的领导地位,这必将导致对社会进步的阻碍。因此,我们责任重大,而必须作出正确的行为。解决认识问题只是作出正确行为的基础,人是理智与情感的统一体,许多犯错、犯罪的人,在作出错误行为前,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有着明确的认识,而仍然选择了错误的道路。因此,作为共产党员,我们还应解决情感问题,解决人生观问题,解决对特定事物的爱、憎、好、恶问题。只有从情感上、人生观上驱除不良思想,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做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人生观的转变是痛苦而艰难的,我们共产党人一定要有坚定的信念,牢固树立共产主义思想,坚决转变自己一些错误的心理、观念。同时,我们应辨证地看到,在共产党员中,难免会出现少数腐化分子,对这样的人,我们在坚决打击、清除的同时,也要用制度来规范、约束人的行为,特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法治”尤为重要。古代中国,道德高尚的人并不多,大多数只是文化素质低的普通百姓,还存在许多不法之徒、啸聚山林之辈。但是,中国却博得了“礼仪之邦”的称号,这即体现了制度的力量。人的思想虽无法规范,但人的行为却受“礼”的严格约束,由此实现了一个“礼制”社会,虽其中并无多大道德因素份量。以此为鉴,我们制定科学的法制,严格执法,违法必究,特别是严厉查处共产党员的违法问题,以制度来约束人,一个好的社会、“法治”的社会必将出现,中国必将腾飞,共产主义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