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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 力 之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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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5-01-26 09:07:50 打印 字号: | |
  压 力 之 源

闲暇,与亲朋聚,互指头额笑曰:老矣。两鬓飞霜,额壑纵横,除岁月留痕,生活、工作的压力无疑在推波助澜。于是,从孩提时考试压力起,搬着指头往下数,交学费、下乡、就业、竞争、嫁娶、生养、又回到读书充电……。形成了循环,于是转了议题,开始埋怨人生的重重压力。

细想压力,它的确存在于人的一生和各个方面,“金榜”提名的学子,因家境贫困,欢乐才上眉梢,压力又涌心头;初为人父人母,在生命延续的喜悦之中也有了压力。而这些压力是经费的给付和抚养的责任。再细想,有没有无压力的人,除了毫无责任意识的智障者,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因而,压力源于责任,没有责任的人也就没有压力。当然,压力因人而异有大小,自暴自弃,得过且过的人对自己尚不负责,其面对的压力自然要轻;惜时如金,力求进取的人,他承载的压力自然要多几分沉重。

法官也有压力,除生活等压力外,最大的压力源于审判。这种压力对法官而言既是职责要求,更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即使十分优秀的法官,恐怕也不能突出压力的“围城”。而压力也是法官敬业的动力,随着审判工作的高要求,疑难案件的不断出现,滞后的法律与新类型案件的裁判,法官们的压力越来越大。这些压力自然而然的把法官们推向了扎实的读书、严谨的思考、周密的论证这种基本功的回归。这一回归的结果是缓解压力的良方,用到案件上去就会使一些疑难、新类型案件得到有效的解决。对案件而言,法官们就尽到了自己责任,就使压力与责任得到了有机的协调。因此,压力是促进法官们尽责的动力,保持足够的压力,我们的司法行为就可能更加规范,司法的结果就更为公正。

压力既然不可回避,只有坦然面对和尽责, 当对某一压力感到缓解或消失,也许就是尽了对他人,对工作的责任,对自己亦无憾意了。
责任编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