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高效保全促执行,张扬法制解企忧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05-04-25 11:29: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受理了原告四川通园制药有限公司诉被告云南某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拖欠货款60万元一案。同时,原告向我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被告价值60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保证以后的判决得以实现,我院执行法官当即办理了有关法律手续,于原告提出申请的次日即赶到了被告所在地昆明。到达后,执行法官即对已知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在查询第一个银行帐户时,该银行工作人员有阻挠的嫌疑,执行法官随即向其讲明后果,终将该帐户上的款项36万元予以冻结。后,执行法官又通过努力,取得了被告的第二个帐户并将其帐户上的存款余额24万元予以冻结。该保全案历时4天(包括法定假日2天),依法冻结被告存款60万元,完全满足了原告申请的保全款项,为该案以后的执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