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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在校园敲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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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5-04-25 11:28: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应市三水镇中学邀请,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来到该镇中学,现场开庭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件,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案件被告人陈某、冯某于2004年10月20日共谋抢劫后,于当晚20时许,窜至广汉市西外乡,先后抢劫了骑自行车路过的施某、向某,抢走二被害人手机两部及现金8元,并持刀将被害人向某右大腿刺伤。在庭审中,被害人向某向二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请求,要求二被告人赔偿损失1300元。法庭经过审理,认定二被告人已构成了抢劫罪,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五年的刑罚,并处罚金各2000元,并判决二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向某经济损失1300元。在庭审中,二被告人均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罪伏法。

  广大师生通过庭审活动的全过程,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和审判程序,也懂得了法律的威严,并对法院多年坚持到学校现场开庭、上法制课,进行法制宣传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