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圆满执结一起跨省案件
发布时间:2005-01-31 11: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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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我院执行法官再赴湖北省武汉市依法执行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诉武汉欣瑞医药有限公司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已于去年由我院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但被执行人未在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执行法官到达当地后,于24日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付款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拒不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我院执行人员排除阻力,并取得当地法院的大力支持, 在25日下午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从冻结的被执行人帐户上扣划其存款451403.30元,该案圆满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