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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法官为向阳镇民营企业讲授《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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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4-06-16 17:22:41 打印 字号: | |
  2004年6月16日上午,我院主审法官王长军到全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广汉市向阳镇,为该镇近百户民营企业的管理人员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向阳镇党委、政府对民营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视,该镇民营企业的数量、规模、上缴税收连续多年均居我市前列。为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水平,向阳镇政府聘请我院王长军法官为该镇企业的管理人员讲授《合同法》。王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以具体的案例讲解合同法的相关知识,整个授课生动活泼,历时约2小时,受到企业界人士的好评。
责任编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