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我院法官到市建设局授课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04-05-24 15:58:48 打印 字号: | |
  5月21日下午,我院主审法官王长军到市建设局房地产产权监理交易所讲课。

今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发布了法发[2004]5号文件,即《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对涉及房地产案件的民事强制执行程序及协助执行程序进行了具体规范。市建设局房地产产权监理交易所对此极为重视。为加强对《通知》的理解、执行,经与本院协商,由主审法官王长军具体讲授。

  王法官结合审判实践,对每一条款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当场回答了房地产登记中的有关问题。整个授课生动活泼,历时2小时,受到听众的好评。

该所曹所长表示,今后还要加强与法院的联系,请法官讲授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业务水平。
责任编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