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我院组织全体驾驶人员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强调安全责任意识。院党组成员均参加了这次学习。
《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5月1日开始施行。院党组针对我院车辆多、驾驶人员更多的实际情况,适时地组织了这次学习。全体驾驶人员不仅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而且还学习了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新记分标准》,明确了作为一名驾驶人员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同时,院长史小立同志还在学习中反复强调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的重要性,是否依法驾驶,不仅关系到本人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家庭的幸福生活,更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形象。要求大家深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同时,注意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证行车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