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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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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4-04-27 14:23:31 打印 字号: | |
  1 进入法庭接受安全检查,禁止携带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禁止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

  2 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瓜皮纸屑。

  3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4 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发言或提问。

  5 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

  6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审判人员、司法警察有权责令其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 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人民法院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